河南2015单独招生学院单招实施方案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5年河南省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三、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四、志愿填报方式及缴费
1、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cn/)进入我院单独(自主)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现场确认及缴费
报名费: 100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
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考生于4月18日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河南省民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
2、免试及加分政策
(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英语二门均达到B等级以上,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记。
(2)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记。
(3)其他加分项目按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六、录取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根据单独招生规定,如果未招满,则剩余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夏季统一招生录取中完成。
3、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
七、新生待遇
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时的待遇完全相同。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有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
八、联系方式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10 -61591719、61595417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编:101601
网 址: www.***.cn
河南省民政学校
联系电话:0371-63365986(秦老师)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0号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