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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获认定考生报考提示

  2015年06月22日11:38  北京交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 根据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及《2015年招生章程》规定,自主招生获认定的考生须按当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2. 我校报考要求:高考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我校并填报认定专业,填报的非认定专业无效。

3. 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 我校根据获认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认定专业和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

5. 关于部分专业的说明:

1) 认定专业为“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的考生,志愿填报时专业请填“交通运输类”,入学后直接进入该专业方向学习,不能参加学院在第二学期末进行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允许转专业,但是不允许选择交通运输类的其他专业或专业方向。

2) 认定专业为“理科试验班类(信息与计算科学)、理科试验班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科试验班类(材料化学)”的考生,志愿填报时专业请填“理科试验班类”,入学后可参加学院在第二学期末进行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也可以不参加专业分流,直接选择自主招生认定的专业。

6. 原则上各省区应按照公示的认定专业安排学生填报志愿,与该认定专业在该省区是否有统招计划无关,如果个别考生因认定专业没有招生计划而无法填报,可与我校联系,电话:010-51688441-9。

7. 高考录取结果将于7月份根据各地录取时间安排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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