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为使考生顺利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以下简称“加试”),现就我院加试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1.请广大考生按照我院《2015年招生简章》中的加试安排,于 7月 4日(周六)、5日(周日),到我院进行加试,每日加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00—3:30。加试安排以考生考生户籍所在地区县为准,具体安排为: (1) 7月 4日(周六),东城、西城、密云、延庆、燕山、亦庄、大兴、昌平、通州、门头沟 (2) 7月 5日(周日)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顺义、平谷、房山、怀柔 2.凡准备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已填报我院志愿且高考总分达到二类本科控制线以上的,即:理科495分;文科527分。 (2)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提交了政审材料。 3.凡考生参加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组织的加试,则不需再参加我院组织的加试,我院承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加试结果。 4.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政审回执单、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签字笔,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我院不对特长生进行现场加试),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5.考生加试时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6.请考生和家长服从交通民警和保安员的现场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7.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进入加试现场,一经发现取消加试资格。 8.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根据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加试,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9.考生须服从引导员的指挥,不得更改或调换自己的编号,以免加试成绩出现错误。 10.考生家长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11.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社会上关于报考我院的各种传言。 我院郑重声明:北京警察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欢迎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89768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