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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会计专修学院自主招生考生素质测试须知

  2017年03月12日10:49  北京会计专修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  考生于24日前一天或当天上午8时,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2楼)报到;
2.  24日上午8时开始,考生到报到处抽签决定面试室号、面试顺序号,并领取《素质测试考核证》;
3.  面试顺序号为上午的考生,请您于8:40凭《素质测试考核证》到由抽签决定的“面试休息室”候考面试顺序号为下午的考生,请您于12:40凭《素质测试考核证》到由抽签决定的“面试休息室”候考;考生家长到“家长休息室”等候休息,家长不得进入“面试区”;考生进入“面试休息室”不得携带通信工具;
4.  考生凭身份证(或户口本)、《素质测试考核证》、抽签号,进入相应的面试室(由抽签决定的面试室号);
5.  考生进入面试室,务必将《素质测试考核证》交给考评人员;
6.  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为1分钟左右;
7.  考评人员提问,每位考生回答若干个问题;
8.  当考评人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可以退场;工作人员通知下一位考生入场;
9.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10. 考生素质测试考核结束后,自行离开“面试区”。
 
《考生守则》
1.  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报到处、面试区及其他工作地点的秩序。
2.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休息室”候考,凭《身份证》、《素质测试考核证》、抽签号进入相应面试室进行面试。未进行过面试的考生,不得擅自离开面试区。
3.  考生入场,除各类获奖证书、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材料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面试室。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面试室。面试室内不得自行传递纸条、用品等。
4.  考生进入面试室,务必将考生《素质测试考核证》交给考评人员。
5.  面试信号发出后,开始面试,回答问题。
6.  考生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开面试区,不准在面试区域内逗留、交谈。
7.  在“面试休息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等;在面试室内不得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等。
8.  遇考评人员的提问没有听清楚等情形,可举手向考评人员询问;涉及提问内容的疑问,不得向考评人员询问。
9.  面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考评人员指令退出面试室,不准在面试室内逗留,不得向考评人员询问面试成绩。
10.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考务服务》
1.  医疗卫生服务
学院卫生所为考生提供医疗服务,卫生所设在“师生事务服务中心”旁边一楼。
2.  就餐服务
考生及家长就餐可在学院“大方人家”餐厅,自行购买饭菜。
3.  住宿服务
提前一天来校的考生和家长需要住宿,可在学院招待所办理住宿手续。
 
                                                  北京会计专修学院招生就业处

原标题:2015年北京会计专修学院自主招生考生素质测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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