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测试资格,测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终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考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和体质测试结论,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我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确定。
六、培养计划
对于通过“筑梦计划”入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将参照“博雅计划”入学学生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对于其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和成长支持。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24:00
2、初审公示:2015年5月底前,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5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初审和测试过程,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筑梦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筑梦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
北大主页:http://www.***.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原标题:2015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