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部:
现就2015年秋季我院免学费(助学金)执行的相关程序通知如下,请各系部做好相关工作。
一、免学费工作
1、实施方案:
我院一、二、三年级农村(县镇)户籍的学生全免学费,一、二、三年级城市户籍的学生需交纳全额学费,并可以向班级申请2015年秋季国家城市贫困学生免学费,各班级进行民主评选,评选出来的学生名单需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材料、享受免学费学生材料(城市户籍材料、困难证明材料)、城市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1)及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EXCEL表格)一起上报院学工部。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6日。
2、受助范围界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按各班级城市学生总人数(不含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人数。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二、助学金工作
1、实施方案: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助学金金额为一学期一千元整,助学金受助对象包括: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人数按照在校学生人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各班级进行民主评选,评选出来的学生名单需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材料、享受助学金学生证明材料(户籍性质、困难证明材料)、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及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EXCEL表格)一起上报院学工部。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6日。
2、受助范围界定:
1)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户籍的学生必须享受助学金,安徽省集中连片地区12个贫困县分别是: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享受农村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7)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附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国家补助资格:
1)吸烟,酗酒,大吃大喝,浪费粮食;
2)有超过一般学生的高消费现象,生活奢侈浪费;
3)违反学校纪律,受校纪校规处分;
4)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情况。
附:
附件1:国家城市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受助学生汇总表
附件4:关于县镇非农与城市户口区分的问题及连片特困地区的说明
安徽轻工业技师学院
学工部
2015年9月1日



原标题:2015年安徽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秋季学期免学费与助学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