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晋财发【2007】148号文件、晋财教发【2007】150号文件及《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办法》的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日程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1 | 9月24日 | 收集学生申请 | 辅导员 |
2 | 9月25日-10月6日 | 各学院评审 | 各学院 |
3 | 10月7日-8日 | 复核 | 学生处 教务处 |
4 | 10月9日-13日 | 全校公示 | 资助办 |
5 | 10月14日 | 审核 | 资助领导组 |
上报教育厅 | 资助办 |
(二)国家助学金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1 | 10月7日 | 收集学生申请 | 辅导员 |
2 | 10月8日-11日 | 各学院评审 | 各学院 |
3 | 10月12日-13日 | 复核 | 学生处 教务处 |
4 | 10月14日-18日 | 全校公示 | 资助办 |
5 | 10月19日 | 审核 | 资助领导组 |
上报教育厅 | 资助办 |
二、预报人数(比例)
年级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本科 | 专科 | 本科 | 专科 |
2013级 | 6名 | / | 2% | / | 10% |
2014级 | 7% | 4.8% | 22% | 16% |
2015级 | / | / | 24% | 18% |
备注:国家奖学金财经学院1名、管理学院1名、建工学院2名、工程学院1名、艺术学院1名。 |
三、具体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按照学生上一年度的学习成绩占80%,德育成绩占20%进行审核,综合排名居本院前列;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按照学生上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占70%,德育成绩占20%,家庭经济状况占10%进行审核,综合排名居班级10%;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根据学生贫困情况占60%,德育成绩占20%,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占20%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