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独立研究能力的高级戏剧、影视艺术研究人才。其应具备坚实深厚的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学科修养,能从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理论及实践等领域研究,深入了解戏剧影视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前沿研究,对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系统、科学的研究与创见,能够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者文化部门等,从事教学、研究、创作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学习年限:3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提供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五)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当提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材料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相关学科领域),并须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方能录取。
(六)现役军人应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军区政治部盖章同意的《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研究生登记表》)
四、现场报名日期:2014年3月12-14日。
五、报名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102室),联系电话:010-56620342。
因需对考生进行现场图像采集,我院博士生考试报名不接受函报。
六、报名手续: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行登录“中央戏剧学院”网站(网址:www.***)下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有关表格。A4纸单面打印,并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清楚。报考登记表、准考证须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报考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及政审意见,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二)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间内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出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三张照片;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专业技术职称水平相当的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阅意见书和答辩委员会决议等(应届生只需提供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出示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应当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不交上述第3项材料,应当提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材料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
6、思想政治情况表。
7、体格检查表(复试合格后,由我院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考生须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8、汇款收据。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港、澳、台及外国来华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报考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考生以银行汇款的形式汇到我院账户(汇款时应注明“博士生报考费”及考生本人姓名)。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户名:中央戏剧学院;账号:;汇款日期2014年3月1-10日。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1)外国语。(2)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政治理论)。(3)业务课3-4门。(4)口试(面试)。(5)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
报考导演系的考生,“导演理论”科目须成绩合格(满分100分,合格为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导演理论”成绩合格者名单将于“导演构思”科目考试前在本院内张榜公布。
(二)考试时间、地点:2014年5月12-16日,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
八、录取工作:
(一)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以及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与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我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须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取消入学资格。
九、报考费用及学习期间的待遇: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参加考试的往返路费、录取后赴校的路费、行李托运费等,由本人自理。在学期间待遇由我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十、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收取学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执行。
十一、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注意事项: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如发现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附件:中央戏剧学院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原标题:2014年中央戏剧学院博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