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
注:根据专业教学要求,灯具设计与工艺专业对考生有色觉要求,请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四、招生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
(一)报考对应的中职专业
招生专业 |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
电梯维护与管理 |
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焊接技术应用、电气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等机械类、机电类、电子类、计算机类专业 |
灯具设计与工艺 |
网页设计、数字影像艺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商品画制作与经营、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展示与礼仪、皮革制品造型设计、民间传统工艺、民族美术、动漫游戏、影像与影视技术、工艺美术(包括:室内、环境、园林、灯具、家具、建筑等设计方向)等文化艺术类、信息技术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 |
物流管理 |
国际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商务文秘、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商务外语、电子商务、文秘专业、会计专业、报关专业、报关与货运等财经、商贸、外语类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事务等管理类,以及计算机类专业 |
(二)报考对应的技能证书
招生专业 |
技能证书要求 |
||
证书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
电梯维护与管理 |
车工、数控车工、钳工、铣工、数控铣工、维修电工、电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电梯安装工、电梯维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汽车维修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CAD) 、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辅助制造程序员、维修电工、家用电器维修工等机械类、机电类、电子类、计算机类证书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证书)证书 |
中级/四级以上(含)技能等级证书。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以上人社部门或授权单位 |
电工职业上岗证、电梯职业上岗证、焊工职业上岗证 |
/ |
省级或以上安监或质监职业资格鉴定部门。 |
|
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 |
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灯具设计与工艺 |
CAD制图、PS、服装制作工、装饰美工、计算机操作员等计算机类、设计类、电子类、信息技术类、机械类证书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动画绘制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操作员)等计算机类、设计类、信息技术类证书 |
中级/四级以上(含)技能等级证书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以上人社部门或授权单位 |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美术基础证书 |
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物流管理 |
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办公类、管理类、商贸类、计算机类证书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等办公类、商贸类、计算机类证书 |
中级/四级以上(含)技能等级证书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以上人社部门或授权单位 |
电子商务师资格、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外贸跟单员证、单证员、跟单员资格证、营销员资格证、营销员、外销员资格证、物流从业员证、物流员 |
/ |
省级以上人社部门或授权单位 |
|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 |
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五、报考方法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zs.***/(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每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
(二) 3月20日 至28日,将填写好的表格及考生免冠彩色照片(建议使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zsptzzzs@***。报名表中的报考信息必须要填写完整,否则视作报名不成功处理;
(三)考生自邮件发出的第三个工作日,登录原发送邮件的邮箱查看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加盖中职学校意见后,随其它按要求必须提供的纸质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一同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在 3月31日 报名截止日前抵送我院。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所在各中学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没加盖公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四)我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并依据《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于 4月7日前 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考生于 4月7日 登录http://zs.***/ http://zs.***/查看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审核结果公示(即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并按公示时所公布的考试安排做好考前准备。
六、报名材料
(一)打印已审核通过的《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
(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三)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到一页A4纸上);
(五)毕业证书复印件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应注明所读专业名称);
(六)技能证书复印件(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内容复印件);
(七)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
七、考核办法
(一)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件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考核总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构成。(具体的考核方案及考试大纲将于三月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自行下载详阅。)
(二)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三)考试安排
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于 4月19日 上午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其中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合计18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面试方式,时间为4月19下午-20日进行;考场均设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考试安排见下表:。
科目 |
时间 |
总分 |
考试时长 (分钟) |
地点 |
|
综合文化考试 |
综合文化知识 |
4月19日 9:00-10:30 |
200 |
90 |
第二教学楼 |
专业综合理论 |
4月19日 10:30-12:00 |
150 |
90 |
第二教学楼 |
|
专业技能测试 |
4月19日 14:30- 4月20日 17:30 |
150 |
因专业不同而不同,详细见公布的各专业考试大纲 |
各专业实训中心 |
八、附加分奖励办法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给予附加分奖励。
(一)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办法: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高不得超过10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中职阶段获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中职阶段获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我院优先录取。
(二)烈士子女发,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给予20分奖励。
附加分证明材料(即获奖证书、烈士家属证等)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审核,否则我院不予以认定。同时在笔试考试当天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九、录取原则
我院录取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考试总分+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额满时,第二志愿专业有计划及考生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剩余情况下,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十、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一)3月20-28日 考生网上报名
(二)3月21-30日学院网上初审考生报名资格
(三)3月22-31日 考生报送纸质报名材料
(四)4月1至4日 学院审核考生纸质报考材料
(五) 4月7日 学院网上公布考生材料审结果
(六) 4月19日 -20日 进行笔试及技能考核
(七) 4月30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八) 5月10日前 考生递交体检结果
(九) 5月20日前 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269288;
传 真:0760-88268371;
电子邮箱: zsptzzzs@***
学校网址:http://www.*** http://www.***/;
招生网址:http://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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