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代码 12608)。
第四条 学院性质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水平
教育部首批35所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全国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网络及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先进集体。
第九条 毕业证书颁发
合格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全国通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设有南泉和双桥两个校区,其中南泉校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内著名风景区南温泉,双桥校区位于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校园占地面积765.5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0.2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64万册、电子图书58万册,学校资产总额6.1亿元,全日制在校学生7500余人。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中心、学术报告厅、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学生公寓和标准化运动场;建有国内领先的机器人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云计算实验室、物联网实训室、苹果开发实验室、动漫动作捕捉实验室、动画配音实验室、百度网络营销实训室、笔电及一体机检测与维修实训室;建有西部一流的软件开发与应用、互联网与云计算、电子工程与物联网等8个实验实训中心、48个实验实训室和软件工程、游戏动漫等4个工程训练中心及大学生创业实训孵化基地。与微软、联想、埃森哲、百度、淘宝、中移动、国家电网等名企共建校内实习基地24个、校外实习基地131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座位8000余座,各类教学用计算机7500余台。建设有覆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数字化校园应用系统,网络出口带宽3 G,全光纤接入,有线和无线信息网点27400个,实现了校园网络信息的全覆盖。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区域
2014年,我院主要面向重庆、四川、贵州、河北4个省(直辖市)招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招生计划为3000人,各省(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2014年,我院共开设58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软件技术(软件开发)、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欧美软件开发)、移动互联应用技术(IOS移动应用开发)、移动互联应用技术(Android移动应用开发<联想班>)、软件测试技术(软件测试与项目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应用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应用软件开发)、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网站程序设计)、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互联网应用开发)、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网站规划与运维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手机应用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媒体策划与设计)、电子商务(网店设计与运营管理<淘宝班>)、电子商务(互联网产品策划与管理)、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策划与管理<百度班>)、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交通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家居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慧医疗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通信系统安装与调试)、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网络维护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移动终端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控制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电脑检测与维护技术<联想定向班>)、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华为3COM定向班>)、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华为3COM定向班>)、信息安全技术(云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策划与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程序开发)、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测试与维护)、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运营与推广)、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原画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模型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动画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与制作<新媒体>)、动漫设计与制作(漫画设计与制作<新媒体>)、影视动画(三维动画制作)、影视动画(影视广告制作)、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艺术与动画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策划与品牌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企业销售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连锁企业运营与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与采购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证券投资)、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与项目管理)、商务管理(客户服务与项目管理)、商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商务)。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我院按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按1:1.2比例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 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直辖市) 教育考试院投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
4.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己录取满额,则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语种均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除“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专业为日语外,其余各专业均为“英语”。
6.我院只面向重庆市、四川省招收艺术类(美术)考生。录取原则是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再按其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再参考文化成绩。
7.我院只面向重庆市和四川省招收对口高职类考生。
8.录取新生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六条 我院各专业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策划与品牌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企业销售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连锁企业运营与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与采购管理)、商务管理(客户服务与项目管理)、商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商务)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通信系统安装与调试)、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网络维护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控制技术)专业学费为8500元/人.年。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手机应用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媒体策划与设计)、电子商务(网店设计与运营管理<淘宝班>)、电子商务(互联网产品策划与管理)、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策划与管理<百度班>)、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交通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家居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慧医疗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移动终端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电脑检测与维护技术<联想定向班>)、信息安全技术(云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专业学费为9000元/人.年。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证券投资)、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与项目管理)专业学费为9800元/人.年。软件技术(软件开发)、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欧美软件开发)、移动互联应用技术(IOS移动应用开发)、移动互联应用技术(Android移动应用开发<联想班>)、软件测试技术(软件测试与项目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应用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应用软件开发)、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网站程序设计)、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互联网应用开发)、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网站规划与运维管理)、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策划与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程序开发)、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测试与维护)、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运营与推广)、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原画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模型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游戏动画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与制作<新媒体>)、动漫设计与制作(漫画设计与制作<新媒体>)、影视动画(三维动画制作)、影视动画(影视广告制作)、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艺术与动画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专业学费为10800元/人.年。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华为3COM定向班>)、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华为3COM定向班>)专业学费为11000元/人.年。
第十七条 我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学院学生公寓分为5~10人间,收费标准为600~1200元/人.年,室内配有空调、热水器、饮水机、衣物柜、独立卫生间、电话、宽带网、电脑桌等设施。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具体标准如下:
1.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高可贷6000元,可以贷三年(国家财政贴息)。
2.国家奖学金
凡我院大二及以上年级中特别优秀的统招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我院大二及以上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金
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
5.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
凡我院统招学生在校和毕业期间自主创业,可享受国家多5万元的自主创业资助金,同时在创业期内给予税收减免等多种优惠政策。
6.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凡我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在校生及退役复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人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高为6000元。
(2)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人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为6000元。
(3)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人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高为6000元。
***奖助学金
凡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定向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企业奖助学金。
8.学院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凡我院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
(2)新生入学奖学金。入学高职专科新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控制线以上的文(理)科新生、对口高职新生以及专业和文化考试均达到本控制线以上的艺体新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
(3)我院还设有专升本奖学金、开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术论文奖、活动竞赛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自主创业奖等专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
学院大学生资助中心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院还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渠道,寒暑假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企业带薪实习、“学工”实习、企业职场体验岗位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 编:400056
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邮 编:400900
咨询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62846588
传 真:62848649(传真)
学院网址:
电子邮件:zdsoftzsb@***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第二十二条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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