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要求,进一步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为重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南泉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西湖大道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三章 单招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2014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详见201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第四章 单招报名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凡已报名参加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其中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均可报考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
第十二条 每个考生可以在同一专业大类软件工程类、互联网工程类、电子信息工程类、游戏动漫类、艺术工程类、管理工程类填报2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学院录取时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为提高考生专业选择的针对性,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前可先通过学院的性格测试系统(国际通用的MBTI性格测试系统)对考生的性格进行测试,通过测试可以客观、清晰的了解考生的性格特征,判断考生适合的专业潜质,建议考生做出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选择,从而达到对未来职业选择的高度适应及匹配。
第十三条 报名考试费
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考生缴纳单招报名考试费100元/生。学生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一)缴费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7:00
(二)缴费方式:使用支付宝按报名流程提醒进行网上缴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不安排考生参加2014年单招考试:
1.考生所填的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生僻字除外)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名数据不相符合的考生。
2.未缴报名考试费的考生。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四条 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南泉校区。
3.考试内容及分值:单招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测试、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专业潜力测试和面试四个科目。其中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考生于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用“A”来表示,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用“B”来表示,专业潜力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用“C”来表示,考生总成绩=A×300/300+B×50/100+C×350/300。
4.准考证打印:考生于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办理参加面试相关手续,所有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于
第十五条 成绩、分数线及缺额计划公布
(一)成绩公布
1.学院在
2.学院于
(二)分数线公布
1.文化基础测试统一资格线公布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于
2.学校预录取分数线公布
(1)学院于
(2)学院于
(三)缺额计划公布
对未完生计划的专业,学院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管理工程类专业,不招收语言障碍、听力受限考生。
3.我院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基础测试资格线和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凡是上了全市文化基础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再根据其文化基础测试、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专业潜力测试和面试折算总成绩分类别(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其文化基础测试、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专业潜力测试和面试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潜力测试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4.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学校考核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程序
1.学院于
2.被预录取考生于
3.学院于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性质及待遇
高职单招,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凡被我院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和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全国通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
1.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高可贷6000元,可以贷三年,国家财政贴息)、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年/人)、国家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高5万元)、国家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6000元/年/人)、重庆市农村乡镇定向培养人才学费资助(6000元/年/人)和学院奖学金(400元~800元/年/人)。
2.学院还设有企业奖助学金、专升本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术论文奖、活动竞赛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自主创业奖等专项奖助学金。同时,学院还给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2014年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单独招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考试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62847150。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编:400056
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邮编:400900
招办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62846588
传真电话:023-62848649
学院网址:www.***.cn
招办邮箱:zdsoftzsb@*** http://www.***.cn/web/mailto:zdsoftzsb@***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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