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单招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乐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五条新生入学就读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性质:民办。
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学院目前设立有能源工程系、石油工程系、石油化工系、土木工程系、工程管理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基础教学与管理系等8个系,开设3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其中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等专业是重庆稀缺专业。
学院坚持“军地联合、校企合作、特色办学、质量建校”的办学理念,密切联系行业,加强校企合作,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积极借鉴军事院校学生管理模式,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优良校风、学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朝着特色鲜明、西部一流的办学目标不断奋进!
学院近两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16%。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学院2014年36个专业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650名。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 (元/学年) | 总计划 | 普通 高中生 | 中职生 | 招生类别 | 是否新增 | |
550201 |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 三年 | 105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中职生不限类别 | 否 |
550204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三年 | 105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否 | |
550208 | 新能源应用技术 | 三年 | 105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否 | |
550306 | 供用电技术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50209 | 节能工程技术 | 三年 | 120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80301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机械方向)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8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80214 | 电梯工程技术 | 三年 | 115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80411 | 汽车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90207 | 电子工艺与管理(电子产品的开发与应用)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90210 | 微电子技术(新能源电子技术)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90129 | 物联网应用技术(生产管理智能化) | 三年 | 115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90129 | 物联网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115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60103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105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60103 |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方向) | 三年 | 105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60302 |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否 | |
520108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60106 | 园林工程技术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
|
520108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 是 |
540601 | 工程测量技术(房产地籍测绘)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60502 | 工程造价 | 三年 | 10500 | 47 | 33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60501 | 建筑工程管理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60501 | 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策划与营销)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60401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安装工程造价)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60404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弱电工程造价)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30208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否 | |
530208 | 工业分析与检验(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9800 | 46 | 32 | 14 | 文理兼收 | 是 | |
530206 |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 三年 | 10500 | 45 | 32 | 13 | 文理兼收 | 是 | |
530201 | 应用化工技术(化工产品营销与管理) | 三年 | 9800 | 45 | 32 | 13 | 文理兼收 | 是 | |
530205 |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日化品营销与管理) | 三年 | 9800 | 45 | 32 | 13 | 文理兼收 | 是 | |
550105 | 材料工程技术(建筑材料方向) | 三年 | 11500 | 45 | 32 | 13 | 文理兼收 | 是 | |
540403 | 油气储运技术 | 三年 | 10500 | 45 | 32 | 13 | 文理兼收 | 否 | |
540402 | 油气开采技术 | 三年 | 10500 | 45 | 32 | 13 | 文理兼收 | 否 | |
560602 |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LNG/L-CNG方向) | 三年 | 9800 | 45 | 32 | 13 | 文理兼收 | 是 | |
660310 | 高尔夫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12000 | 46 | 33 | 13 | 文理兼收 | 是 | |
660310 | 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俱乐部商务管理) | 三年 | 12000 | 46 | 33 | 13 | 文理兼收 | 是 |
注:学费见上表,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第四章报名、志愿填报、交费及考试
第十一条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中专、职高、技校)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学院按照普通高中文理科、中职分类安排招生计划,分类划线录取。
侧重招收有技能特长或潜质的考生。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于2014年3月10日9:00~12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填写考生信息及专业,可填报1个专业,4月9日9:00-17:00,文化基础测试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二次征集报名,填报尚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第十三条缴费
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缴费名单实时公布。
根据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单招考试费为100元/生。缴费方式:可以在2014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7:00,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缴费或者现场缴费。在采用网上缴费前认真阅读网上缴费须知。
(温馨提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第十四条准考证打印
考场选择结束后,考生于2014年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职业潜能测定面试。
第十五条考试
学院单招考试内容分为文化基础测试与英语听说能力测定和职业潜能测定面试两个部分,具体考试内容、方式及时间如下:
第一部分:文化基础测试与英语听说能力(400分)
1、文化基础测试(300分)
测试内容:文化基础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测试方式:笔试
测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
2、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100分)
测试内容:重庆市单独招生统一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考试
测试方式:采用计算机测试
测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第二部分;职业潜能面试(300分)
测试内容:个人基本情况、特长、爱好等综合素质,个人职业意向,动手能力,吃苦耐劳、团队协作、安全意识等职业基本素质
测试方式: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面试
测试时间:
3、考试地点: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4、对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我院的优秀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仍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潜能面试,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5、考试当日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的“2014单独招生专栏”里查询。
第五章成绩查询、录取及确认
第十六条成绩查询及录取确认
考生可登陆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qny,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或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查询。 http://ed.***.cn/search/search.asp
(一)成绩查询时间:考生于2014年4月4日可上网查考试成绩。
(二)录取分数线查询时间:考生于2014年4月8日可上网查询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结果公示:考生于2014年4月13日-19日可上网查询,经考试院审查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四)确认录取:预录取公示考生于2014年4月18日-20日
第十七条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照重庆市普通高考加分照顾项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选取以下项目加分,具体如下:
1.下列考生可以免试入学: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学校考核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
2.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加5分,移民考生在所在区县移民局办理相关证明,于3月27-28日将移民局盖章证明交到学院招生工作部。
3.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聚居区少数民族凭考生身份证或户口,于3月27-28日到学院招生工作部认证,学院查验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散居的少数民族不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市级优秀生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突出事迹者:加10分,将申报材料于3月27-28日交到学院招生工作部。
以上材料统一交到学院招生工作部,学院根据提交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
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三)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录取原则: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基础测试和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我院按照专业,根据综合素质联考、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职业潜能面试、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职业潜能测定成绩择优录取。总分700分,权重比例:文化基础测试占45%,英语听说能力占5%,职业潜能面试占50%,各专业录取时按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汇总总成绩(总分700分)计算办法:
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分配不同的权重,按以下折算方法得出各专业的汇总折算成绩,其中“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用A表示,“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成绩”用 表示,“职业素质面试成绩”用C表示。各专业总折算成绩=A×315/300+B×35/100+C×350/300
(五)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录取满为止。
(六)考生录取确认:4月18日~4月20日,录取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签录取确认表(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第六章其它
第十九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经确认录取的考生,于2014年9月与统招生一并入学,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一经录取后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与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条学历证书
毕业生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毕业证”,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助学保障
(一)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前置式”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前置式”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二)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63430555。
(三)按照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
电话:023-63430383
023-63430384
传真:023-63430666
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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