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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考须知

  2014年04月12日13:34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报考条件
  1、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毕业生;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科均不低于P等; 
  3、报考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和环境艺术设计的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选择不包括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报考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只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

  二、招生程序
  1、考生申请报名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14年3月27日前通过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http://zsw.***/)进行网络报名,认真填写《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已网络报名而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2、现场资格确认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地址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高中学校盖章);
    (2)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中职生不必提供);
    (4)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体检表复印件1份;
    (5)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考生本人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照3张;
    (9)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自主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3、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
     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身体健康符合要求的考生,必须来学院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自主招生考试分为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二部分,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不分普通文、理科和高职单考单招。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按照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数学按普通高考文科大纲要求命制。命题与阅卷工作由学院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等5个专业考试分值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合计300分。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考试分值语文、数学均为100分,英语120分,合计320分。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分为专业素质测试和素质特长项两部分。
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素质测试考试科目为美术基础,测试内容为Ⅰ.素描 Ⅱ.建筑风景速写;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分值为满分150分;评分标准:Ⅰ.画面构图完整20分、造型结构准确40分、画面整体协调20分、刻画深入20分;Ⅱ. 布局合理10分、主题突出20分、艺术表现20分。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素质测试考试科目为建筑工程测量和建筑识图;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分值为满分150分,其中建筑工程测量90分,建筑识图60分。
      素质特长项为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总分折算时增加5-20分。一是在《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赛事(限田径、篮球、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三等奖励的,加5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二等奖励的,加1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一等奖励的,加20分。二是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广集团、浙江团省委等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文娱竞赛(限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戏曲)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三等奖励的,加5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二等奖励的,加1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以及集体项目一等奖励的,加20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上述加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加分须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4、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折算后的总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并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5、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将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报考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和环境艺术设计的考生无色盲。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据普高生(文、理科)和中职生两类对象按计划录取。进行总分折算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并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1)普高生(文、理科)
     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项)。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C等以下不计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等5个专业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专业素质测试分数要求低达到90分;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文化课考试满分为32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20分),英语分数要求低达到50分,专业素质测试分数要求低达到80分。
    (2)中职生
     总分=文化考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项)。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画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等5个专业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专业素质测试分数要求低达到90分;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文化课考试满分为32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20分),英语分数要求低达到50分,专业素质测试分数要求低达到80分。
   (3)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专业英语满分为120分,其中20分为附加分,附加分在录取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时计入总分,其余专业录取分数不计英语附加分。
       5、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素质测试分数排序,专业素质测试分数仍相同时则再按文化考试分数排序,文化考试分数仍出现相同时后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为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优先录取。
  6、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若专业报考人数不满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照报考该专业人数的50%录取;自主招生未招满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8、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录取工作在2014年5月上旬前完成。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10、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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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4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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