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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劳动模范本科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11日17:20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劳模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不断提高劳模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经教育部批准,全国总工会决定继续举办高等教育劳动模范本科班,学习专业为社会工作,层次为高中起点本科,计划招生40人。现就做好2014年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条件

(一)免试入学招生范围: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所在省级工会推荐,免试入学。

(二)单考单招招生范围:全国省部级以上劳模由所在省级工会推荐并参加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入学资格,其中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地市级劳模。

(三)被推荐的劳模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坚持两年学习。

二、推荐程序和报名方式

(一)推荐报名工作由各省(区、市)总工会组织部,各全国产业工会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会同负责劳模管理的经济技术部门共同完成。经济技术部门负责对劳模资格进行认定并提出推荐人选,组织部门负责对推荐人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好组织协调和上报工作。

(二)被推荐的劳模须按照有关要求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所在省级工会组织部或办公室。

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劳模本科社会工作专业报名审批表》(可在或http://******下载。A4纸型,一式三份)。

2.相应级别的劳模荣誉证书复印件(A4纸型,一份)。

3.身份证、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型,各一份)。

4.除审批表上粘贴三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之外,另提供同版同尺寸照片一张。

(三)请各单位组织部或办公室将上述材料备齐并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9月1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招生要求,有关审批材料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汇总,经全总组织部商全总经济技术部审核同意,统一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2014年12月北京市录取工作结束后特快专递至劳模本人。被录取的劳模学员2015年3月入学(具体时间和事项见录取通知书)。

四、学习费用

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及入学体检费全免,生活费用自理。

五、教学安排

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校高等学历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满足劳模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实际需求,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采取和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习期限4-5年(以北京市教委毕业资格审核结果为准)。在校学习安排:前两年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习;后两年以学习为主,期间每年5月份返校1次,参加约4周的集中面授。

六、学历学位

学员学习成绩合格者,取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符合相关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劳模本科班招生的有关未尽事宜,请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院,邮编:100048,联系电话(传真): 010-88561931,网址:。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联系电话:010-68592027、68592026、68592025。查询下载有关培训信息,请登录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http://******)。

 

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劳模本科社会工作专业报名审批表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4年7月4日

 


原标题:201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劳动模范本科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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