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
招收来华留学生博士研究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是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的综合性高等音乐院校,招收来华留学生全日制自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
1、资格: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同等学力报考;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招生类别、专业:
(1)我院只招收全日制自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招生研究方向、专业、导师见《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博士研究生简章》附件1。
3、报名时间:
2014年5月6日前。
4、报名地点:
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行政楼506)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
5、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音乐学院来华留学生申请表》,《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报名表》,在我院网页下载并填写“博士报名附件表格”(《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报告》、《中国音乐学院专家推荐书》)
2、本人护照正、副本;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两寸照片两张。
3、硕士学位证书正、副本(应届生可于录取前补交);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的成绩单(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4、体格检查报告。
5、报考音乐学各研究方向的考生和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论文至少2篇(其中1篇为已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要附刊物目录复印件);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作品2-3首(应含不同体裁的作品,其中1首为大型乐队作品,尽可能提交相关作品的音响资料);报考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与表演艺术相关的论文1-2篇(要求5000字以上)及代表个人水平的独奏或独唱音像(30分钟);同等学力者在提交的学术论文中,要求有1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且字数应在1万字以上。
6、报考费:800元人民币。函报者可将以上5项材料或复印件,于4月30日前(以寄发地邮戳为准)寄至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考试时交验原件),同时寄报考费800元人民币(考生本人弃考者报考费不予退还)。
7、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5月6日前到我院留学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1、时间与科目:
2014年5月8日 | 作曲系跨专业加试 | 硕士研究生阶段为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报考作曲系各专业方向需要加试:作曲方向加试“和声”;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加试“作曲”(钢琴或重奏作品)。 |
2014年5月9日 | 公布考试具体安排 | 下午4:00在主楼一楼大厅公布考试具体安排和作曲系跨专业加试通过名单。 |
2014年5月10 —-11日 | 各专业初试 | 初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1.英、日、德、俄语任选一门(不含听力) 2.主科 3.专业基础课两门(见附录) |
2014年5月14日 | 各专业复试 | 口试:主要考查考生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报告与考生的整体素质等。 |
2014年5月14日--15日 | 同等学力加试 | 同等学力加试; 1.音乐学类(研究方向代码为01-08)、音乐表演类跨专业加试(见附件3)。 2.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考生加试政治理论和一门专业课程(见附件3)。 |
2、考试地点:北京,中国音乐学院。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六月下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九月初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各研究方向学习期限均为三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博士学位证书。
七、学习及住宿费用
新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每学年42000元人民币,第一年交管理费350元。保险费600元/年。住宿费一室一厅单元人民币3200元/月,二室一厅房人民币3600元/月。水电气费用自理。
八、我院2014年度设立《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若干名,
考试成绩优秀者将有机会获得该项奖学金。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编:100101
电 话: 010-64887358、64887359
本院网址:******.cn
中国音乐学院
国际交流部
2014年3月
附件1: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指导 教师 | 招生 名额 | 考 试 科 目 | 加试科目(附件3) |
130200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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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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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 樊祖荫 傅利民 姚艺君 乔建中(外聘) | 2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 见附件3 |
02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 | 陈铭道 杜亚雄 沈 洽 杨 红 赵塔里木 | |||
05音乐声学 | 韩宝强 | |||
03中国音乐史 | 刘勇 修海林 余 峰 张静蔚 赵为民 罗艺峰(外聘) 王小盾(外聘) 李方元 (外聘) | 2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 |
04西方音乐史 | 李秀军 杨静茂(外聘) | |||
06音乐心理学 | 刘 沛 | 1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 |
07音乐教育学 | 谢嘉幸 管建华(外聘) | |||
08音乐治疗学 | 张鸿懿(外聘)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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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作曲 | 高为杰 金 湘 姜万通 权吉浩 施万春 王 宁 秦文琛(外聘) 杨青(外聘) 赵季平(外聘) 张千一(外聘) | 3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作曲技术理论(见附件2)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 |
10和声 | 樊祖荫 杨通八 | |||
11音乐作品分析 | 高为杰 高佳佳 | |||
12复调 | 张韵璇 | |||
●表演艺术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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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研究 | 金铁霖 马秋华 | 1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见附件2) | |
14民族器乐表演艺术研究 | 刘德海(琵琶) 张维良(笛子) | 1 |
注:赵季平、罗艺峰招收博士生的计划单列,名额各1名,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附件2:考试科目说明
1.作曲研究方向(代码为09)考生的作曲技术理论笔试需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三门中任选一门答题。
复试要求:口试
2.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代码为10-12)考生的作曲技术理论笔试按照下列规则:
(1)和声研究方向(代码10),可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
(2)音乐作品分析研究方向(代码11),可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
(3)复调研究方向(代码12),可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分析中任选1门
复试要求:口试
3.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研究(代码为13)
初试要求:(1)中国古曲1首
(2)中国民歌(包括民歌改编或戏曲风格作品)1首
(3)中国创作歌曲1首
(4)中国歌剧1首
复试要求:口试
4.民族器乐表演艺术研究(琵琶专业)(代码为14)
初试要求:(1)风格性乐曲1首
(2)技巧性乐曲1首
复试要求:(1)传统乐曲1首
(2)近现代创作乐曲1首
(3)口试
附件3:加试科目
(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跨专业的考生需加试的科目
1.音乐学类各方向:(1)和声(2)中西音乐作品听辨
2.作曲系:除选考1门科目的剩余2门科目,即:
(1)作曲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2)和声方向: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3)音乐作品分析方向: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4)复调方向: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3.音乐表演类各方向:(1)和声(2)论文写作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的科目:
1.音乐学类各方向:(1)政治(2)和声(3)中西音乐作品听辨
2.作曲系:(1)政治(2)除选考1门科目的剩余2门科目,即:
(A)作曲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B)和声方向: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C)音乐作品分析方向: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D)复调方向: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3.音乐表演类各方向:(1)政治(2)和声(3)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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