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4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银行汇款缴费须知

  2014年04月12日14:2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考生银行汇款缴费须知

 

汇款时间:2014217—223

汇款金额:人民币200元整

收款人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户或地址:07—1806 0104 0000 140

收款人开户行名称:农行长春市曙光支行大学生分理处

 

说明:

   一、须在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现金汇款缴费,填写个人结算业务申请书,禁止跨行交易;

   二、须考生本人到银行汇款,禁止他人替代;

   三、在“附加信息及用途”一栏,须填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四、由于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个人对公汇款业务,请考生在周一至周五期间办理

 

汇款单填写模板

 

 

 


原标题:2014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银行汇款缴费须知


单招 学费
手机版:2014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银行汇款缴费须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