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您好!祝贺您考入淄博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财务处全体员工愿竭诚为您服务!
大多数同学已经根据录取通知书要求与5月31日之前缴纳了学费和住宿费。现将书杂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1.预收教材费:700元/人。每学期末根据当学年实际领取教材款结算,多退少补。
2.公寓用品费:520元/套。按公寓化管理要求,学院为新生统一配备公寓用品一套,包括被子一床,褥子一床、床单两条、被罩两个、枕巾两条、枕套枕头一套、蚊帐一架、床垫一个、凉席一床、暖瓶一个、马扎一个、脸盆一个、毛巾被一床。
3.军训服费:80元/套。由学院统一购买,包括帽子、鞋、腰带、文化衫、上衣、裤子各一件。
4.校园卡费:100元/卡。学生在校园内就餐、购物等个人消费全部实行校园卡统一结算。
5.医疗保险费:240元/人。根据政府文件要求,在学生必须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本人交 80元/人/年,三年共交240元(一次性交清),政府补助320元/人/年,三年共补助960元;低保户学生(注:低保证有效期二年,过期的必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含县级)和重度残疾学生(指经残联认定的残疾等级达到1级或2级的残疾人),提供家庭低保证和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审核合格的个人不缴费,由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低保证和残疾证材料需一年一交)。
以上费用共计:1640元。请于8月27日之前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到的银行卡中,学校将于8月27日委托农业银行进行费用扣除,扣款成功的同学,开学报到时直接到所属班级领取缴费收据。
友情提示:
1.尚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在本次交款中将学费、住宿费一并存入银行卡中。
2.原我院预科生,可继续使用原有公寓用品和校园卡,本次交费金额可扣除公寓用品费和校园卡费。
财务处咨询电话:0533-2828079
财务处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原标题:2014年淄博职业学院级单独招生录取新生缴纳书杂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