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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普通高校“专转本”办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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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办班章程

 

一、接收计划*

2014年计划接收“专转本”学生520人,其中

 

院校代号

专业名称

报考

类别

学科门

类名称

专业代号

计划数

收费标准(元)

1921

会计学

文史类

管理学

01

25

13000

192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类

经济学

02

25

13000

1921

汉语言文学(文秘)

文史类

文学

03

100

13000

1921

市场营销

文史类

管理学

04

50

13000

1921

会计学

理工类

管理学

05

20

13000

192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工类

经济学

06

25

13000

192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工学

07

50

13000

192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工学

08

45

13000

192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工学

09

45

13000

1921

园林

理工类

农学

10

45

13000

1921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类

工学

11

45

13000

1921

土木工程(建筑)

理工类

工学

12

45

13000

   *以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专转本”选拔。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四、报名办法:

1、2014年“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院校

代号

专业

代号

专业名称

报考

类别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

1921

01

会计学

文史类

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

1921

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类

6203经济贸易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4市场营销类

1921

03

汉语言文学(文秘)

文史类

6501公共事业类、6502公共管理类、6503公共服务类、6601语言文化类、6602教育类、6703广播影视类

1921

04

市场营销

文史类

6204市场营销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5工商管理类、5804汽车类、6401旅游管理类、5607房地产类、6502公共管理类、5105农林管理类

1921

05

会计学

理工类

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

1921

06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工类

6203经济贸易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4市场营销类

1921

07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5901计算机类

1921

0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类、5804汽车类

1921

0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类、5604建筑设备类、5503电力技术类、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

1921

10

园林

理工类

5101农业技术类、5102林业技术类、5601建筑设计类、5602城镇规划与管理类、5605工程管理类、5606市政工程类

1921

11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类

5301生物技术类、5302化工技术类、5303制药技术类、6001环保类

1921

12

土木工程(建筑)

理工类

5601建筑设计类、5603土建施工类、5605工程管理类、5606市政工程类、57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2、报考“专转本”的学生要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对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及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3考生先在网上预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名方可生效。

4、推荐学校根据公布的推荐要求和报考条件负责考生资格和所填报志愿的审核工作。

五、选拔规则: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

  1、对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学校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提出调档;

 2、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选拔要求的不予录取;对未能正常毕业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专转本”录取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六、办班地点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均安排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和北校区就读;

  2、“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教学;

  4、 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实行统一标准(13000元/生.年)。

七、学籍管理与毕业:

  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电话:0514—87994013、87997337、87978108

  网址:http://glxy.***.cn/col/col6695/index.html


原标题:2014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普通高校“专转本”办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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