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師範大學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戰爭烽火中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南遷昆明合組成立的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師範學院,現為雲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基礎能力建設工程的100所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是雲南省唯一一所省屬重點師範大學。學校占地面積3000畝,下設25個學院,2個獨立學院,40餘個科研機構。擁有文、史、哲、法、教、管、理、工、經濟、藝術10大學科門類,86個本科專業,1個博士後流動站, 7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30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其中有工商管理碩士(MBA)、法律碩士等10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為全國首批招收和培養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24所試點高校之一。形成了以教師教育爲特色,文理並重,基礎寬厚、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與專業格局。
一、辦學性質及校址
1.學校部委碼:10681
2.校址:學校共有2個校區,各校區校址如下:
呈貢主校區地址: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街768號,郵編:650500
一二·一西南聯大校區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號,郵編:650092
3.辦學層次:學校具有招收博士、碩士、本科等多層次的學歷教育資格。
4.辦學類型:國有公辦省屬重點普通高等學校。
5.學習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學制爲四年。
6.畢業證書:學完教學計畫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或修滿規定的學分,准予畢業,頒發雲南師範大學畢業證書,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條件授予學士學位。
7.我校招收的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可申請免修軍訓及政治理論課,幷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二、招生專業、招生計畫、學費及住宿標準
1.我校在香港招收學生的專業介紹請通過我校網址查詢()。
2.學費及住宿標準:
招生類別 | 層次 | 學費標準 元/生.學年 | 住宿費 (一二·一聯大校區普通宿舍) 元/生.學年 | 住宿費 (呈貢校區六人間公寓) 元/生.學年 | 住宿費 (一二·一聯大校區、呈貢校區四人間公寓) 元/生.學年 |
文史、理工(含外語、體育專業) | 本科 | 3400—4500元 | 400元 | 800元 | 1200元 |
藝術類(應用類) | 本科 | 7000(師範類)—10000元(非師範類) |
高等職業教育 | 本科 | 5000元 |
藝術高等職業教育 | 本科 | 10000元 |
三、報名
1.報名資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參加2014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均可報名。
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2.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生應在2月25日—3月20日期間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網上預報名後,考生須在3月15—31日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確認,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報名表格、考生電子相片(格式:JPG:大小:168*240像素,10K以內)、相關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及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概覽複印件、校長推薦計劃表格等),並繳付報名費用。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托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代報者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
四、錄取原則
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在招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招生政策,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競爭、公正選才”和“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是:
1.我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並依據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劃以及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2.低錄取標準:除“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
“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3、2、3、2”。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2、2、1、1”。
3.所有錄取考生在我校可任選專業學習,專業安排充分注重考生志願。
4.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充分考慮自己的專業專長。報考舞蹈表演(空乘與禮儀方向)的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3cm,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5.所有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後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6.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入學與體檢
1.錄取到我校的香港學生應按照《雲南師範大學錄取通知書》的要求,按時到校報到。
2.新生入學後,學校可在3個月內進行身體健康狀況的復查。經復查結論為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本科專業;對于復查確認的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况分別依照《雲南師範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附則
1.本章程只適用于雲南師範大學本年度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
2.由雲南師範大學招生與就業中心招生處負責解釋。
七、聯繫方式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街768號,郵編:650500
招生宣傳網址:http://zsb.***.cn
E-mail:
聯繫電話:86-871-65912887、65912755、65910379(兼傳真,呈貢主校區)
86-871-65516256(兼傳真,一二.一聯大校區)
原标题: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雲南師範大學免試招收香港學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