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94号)精神,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各位特岗教师报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计划
序号 | 教育硕士领域名称 | 代码 | 招生计划 |
1 | 学科教学(思政) | 920202 | 30 |
2 | 学科教学(语文) | 920203 | |
3 | 学科教学(数学) | 920204 | |
4 | 学科教学(物理) | 920205 | |
5 | 学科教学(化学) | 920206 | |
6 | 学科教学(历史) | 920209 | |
7 | 学科教学(地理) | 920210 | |
8 | 心理健康教育 | 920216 |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
四、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
五、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预计于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上下载打印),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六、复试、录取
我校有关复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请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七、培养方式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课程学习以假期集中授课为主,按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制、学费
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按学年收取,标准为:8000元/学年,总计24000元。
单位代码: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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