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4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通〔2014〕69号)精神,今年我院参加全省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480人,招生专业5个。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备 注 |
年 | (年/元) |
机电一体化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100 | 3 | 4600 | 含数控方向 |
应用电子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100 | 3 | 4600 | |
会计电算化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120 | 3 | 3500 | 含金融与理财方向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80 | 3 | 3500 | 含国际物流与报关方向 |
康复治疗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80 | 3 | 4200 | |
二、报名及相关事项
1.报名条件:参加了201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自愿报考我院单独招生。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我省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2014年3月下旬,截止时间定在2014年4月20日18时。
3.专业填报要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至少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均视为填报了报考我院的录取志愿。
三、测试与选拔
我院单独招生的测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依据考生来源设定测试方式和内容:
1.2014年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测试方式为: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直接使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使用语数两科成绩),不再命题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对所报专业的认识、选题回答等。两项权重值均为50%。
2.2014年职高对口升学考生和未参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考生的测试办法为: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两项权重值均为50%。
①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为闭卷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各为1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两科考试时间共60分钟。
②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我院聘请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对所报专业的认识、选题回答等。
3.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1.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集中定在4月22日至24日,由学院组成面试组赴各地州市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每个面试组电话通知每位考生。测试时要求每位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写上姓名)。
2.职高对口升学考生及未参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时间集中定在4月22日至24日,由学院组成面试组赴各地州市组织文化水平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每个测试组电话通知每位考生。测试时要求每位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写上姓名)。
四、录取原则
1.依据文化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确定总分。
2.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发放预录通知书。
3.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4.预录取名单在我院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6.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因特殊原因需转专业者,限转本院单招专业。
7.被预录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确认录取(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在与学院签订《诚信协议书》和预交一年学费后,我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8.第一批正式录取的学生人数未达到我院单独招生计划数,我院将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予以补录。
五、日程安排
工作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3月21日 | 考生网上报名开始 |
4月20日18时 | 考生网上报名截止 |
4月21日9时 | 测试组成员动员大会 |
4月21日下午至24日 | 测试组赴各地市开展测试工作 |
4月25日至26日 | 确定第一批预录考生名单 |
4月27日 | 校园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第一批预录考生来校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 |
4月29日至30日17时前 | 预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来校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具体程序为:考生到招生就业处验证身份—-招生就业处发放预录通知书—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到计财处缴费---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和缴费凭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
5月1日 | 整理第一批录取数据,确定第二批预录考生名单,校园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第二批预录考生来校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 |
5月3日17时前 | 第二批预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来校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具体程序为:考生到招生就业处验证身份—-招生就业处发放预录通知书—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到计财处缴费---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和缴费凭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
5月4日 | 整理所有录取数据 |
5月5日 | 正式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备案 |
六、督导检查
1.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我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与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相关事项
1.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4年9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图书馆一楼)
学院地址:湘潭市双拥中路
招生办咨询电话: 0731-58519121 58519123(传真)
招生联系人电话:(马老师)(赵老师)
招生联系QQ:
学院网址:http://www.***.cn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18日
原标题:2014年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院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