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网上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2014年4月9日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1
、考生报到
2014
年4月11日
统一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
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新疆职业大学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签订的《2014年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
(3)中职毕业生须交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4)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6)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
、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2日-4月13日,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详情见准考证)。
三、考生成绩及面试办法
1
、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位居各专业计划数3倍以内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由面试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2
、考生总成绩=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科目门数*1.2+面试成绩×0.8。
第五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
、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
、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5
、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
、2014年4月25日,学校将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的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三、优惠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职业大学学籍规定》处理。
第七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三、本方案由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四、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
、新疆职业大学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邮编:830013
2
、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鲲、阿不都艾尼·乌甫尔
联系电话:(0991)3785328
3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991)3739204
联系人:苟爱梅()、阿不都热西提·米吉提()
4
、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991)3791733、3716140
联系人:陈运生()、阿不都撒拉木·托合提()
5
、外国语言学院
联系电话:(0991)3757746、3785352
联系人:吐尔逊·艾买尔()、连卫钰()
6
、新疆职业大学网址:http://www.***.cn http://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