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4年我院有200名单独招生计划,涉及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景区开发与管理等10个专业,欢迎全疆各地的考试积极报考。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根据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探索高职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拔机制,选拔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技术教育,愿意从事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对象
取得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第三章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0日10时—3月25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单独招生信息网,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工作完成后,重新进入登陆页面按照注册时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及考生自己设置的登陆密码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成功后可以打印报名表及保证书等。
2、现场报名:考生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200人,其中汉语言120人、双语40人、民语言40人, 面向全疆招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 |
|||||||||||
序 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合计 |
其中: |
学 制 |
学费 标准 (年) |
备 注 |
||||
汉语言 |
民考汉 |
双语班 |
民语言 |
||||||||
1 |
建筑工程 技术 |
理 |
15 |
12 |
|
3 |
|
3 |
3300 |
|
|
2 |
工程造价 |
文理兼 |
20 |
12 |
|
3 |
5 |
3 |
3300 |
民语言 另预科一年 |
|
3 |
工程监理 |
文理兼 |
20 |
13 |
|
2 |
5 |
3 |
3300 |
民语言 另预科一年 |
|
4 |
建筑电气 工程技术 |
理 |
5 |
5 |
|
|
|
3 |
3300 |
|
|
5 |
园林 工程技术 |
文理兼 |
20 |
15 |
|
5 |
|
3 |
3300 |
|
|
6 |
应用化工 技术 |
理 |
60 |
40 |
|
10 |
10 |
3 |
3300 |
民语言 另预科一年 |
|
7 |
汽车检测与维修 技术 |
理 |
15 |
5 |
|
5 |
5 |
3 |
3300 |
民语言 另预科一年 |
|
8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 |
15 |
6 |
|
4 |
5 |
3 |
3300 |
民语言 另预科一年 |
|
9 |
自动化生产设备 应用 |
理 |
15 |
6 |
|
4 |
5 |
3 |
3300 |
民语言 另预科一年 |
|
10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文理兼 |
15 |
6 |
|
4 |
5 |
3 |
3300 |
民语言 另预科一年 |
|
合计 |
200 |
120 |
|
40 |
40 |
|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2014年3月26日—28日,学校根据网上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2014年4月7日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办法
考试办法为面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面试成绩。
三、考试安排
1、面试时间及地点
考点 |
面试地点 |
测试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北疆考点 |
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
2014年4月13日 上午10:00-14:00时 下午15:30-20:00 |
赛力克波勒 |
0992-3289930 |
南疆考点 |
喀什市人民西路343号 喀什财贸学校 |
2014年4月13日 上午10:00-14:00时 下午15:30-20:00 |
阿不力克木 |
2、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一份;
(2)考生本人签订的《2014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一份;
(3)准考证(2014年4月8日起考生可从我校单招信息网上自行打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一份;
(5)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6)中职毕业生须交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加分申请书与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成绩 = 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 ÷ 科目门数 × 1.2 + 面试成绩 × 0.8 + 附加分。
第六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考生成绩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4、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2014年4月22日-4月25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文件精神,将不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
三、照顾加分政策:
1、取得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职业技能中级证书的考生,加5分。
2、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加5分,三等奖或铜奖的考生加10分,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5分。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加分考生名单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
四、照顾加分申请方式:
考生提出书面申请,面试时将申请书与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面试专家组审核。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学校设立了各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每年一等助学金5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四等助学金1000元/人);学院奖学金:每年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学校提供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的资助面达到74%。
四、本方案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考点地址: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3、邮编:833200
4、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赛老师 联系电话:0992-328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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