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
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探索适合高职院校特点的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现根据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 新教发[2014]7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800人,其中:汉语言480人,民考汉:160人,双语班16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
汉语言 | 民考汉 | 汉语班 | |||||
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 | 理科 | 3年 | 20 | 5 | 5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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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 理科 | 3年 | 20 | 8 | 7 | 3300 | 订单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科 | 3年 | 20 | 5 | 5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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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科 | 3年 | 20 | 5 | 5 | 3300 | 订单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
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 理科 | 3年 | 25 | 10 | 10 | 3300 | 订单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科 | 3年 | 20 | 5 | 5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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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 文理兼 | 3年 | 40 | 12 | 13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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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审计 | 文理兼 | 3年 | 30 | 5 | 5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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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文理兼 | 3年 | 20 | 10 | 1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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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文理兼 | 3年 | 20 | 10 | 1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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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工技术 | 理科 | 3年 | 15 | 8 | 7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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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分析与检验 | 文理兼 | 3年 | 25 | 5 | 5 | 3300 | 订单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科 | 3年 | 20 | 5 | 5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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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 理科 | 3年 | 15 | 7 | 8 | 3300 | 订单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
煤化工生产技术 | 理科 | 3年 | 25 | 10 | 10 | 3300 | 订单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
新型纺织机电技术 | 理科 | 3年 | 15 | 8 | 7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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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文理兼 | 3年 | 40 | 10 | 10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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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技术 | 文理兼 | 3年 | 20 | 7 | 8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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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 理科 | 3年 | 20 | 10 | 10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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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 文理兼 | 3年 | 20 | 5 | 5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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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与检测 | 文理兼 | 3年 | 30 | 10 | 10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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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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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0 | 16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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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根据上线人数可调整人数。
第三章 报 名
一、报名条件:
1.取得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
2.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招收艺术类特长生20名,其中:体育类10名:国家二级运动员或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取得前8名,地市级体育比赛取得前3名者;音 乐(含乐器)类5名:获得该专业5级以上(含5级)证书;美术类5名:素描专业获得4级以上(含4级)证书,书法专业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者。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3月28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网站进行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进入招生信息网或http://www.***/zs,点击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
(2)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113室)现场报名。
2.考生报名时应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及个人信息,应和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任选一种,无需重复报名。
四、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填两个专业,并按顺序填报,文科考生不能选择理科专业。
第四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 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位居各专业计划数3倍以内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并于2014年4月7日-8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2014年4月11日领取准考证。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库尔勒考生可在库尔勒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伊犁考生在伊犁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其余地州市考生直接来我院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2、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中职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并上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②考生签订的《2014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③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④中职毕业生须交《***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历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应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证明。
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体检表》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⑦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⑧特长生需提供专业证书或奖状的复印件及原件。
注:将材料按上述①―⑧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三、面试地点及时间:
2014年4月12日―4月13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1、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2、伊犁考点(农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3、库尔勒考点(农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院)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在考生学业成绩和中职学生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第五章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兵团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
二、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面试操作程序。
四、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第六章 录 取
一、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级100分 B级80分 C级60分 D级40分);中职毕业生以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
三、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四、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六、学院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备案,批准后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19日),网址:/zs。
七、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
八、2014年4月25日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九、免试录取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十、照顾及加分政策:
按 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1/5进行加分,如:民考汉(双民)考生自治区加分政策50分,我院加分计算为50×1/5=10 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加分考生 名单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中职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组织工作
学院将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兵团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相关事宜
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 取的考生,可继 续参加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已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本方案由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三、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市内乘7路、14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
负责人:杨涵 王冬梅:
2、伊犁考点(第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伊宁市飞机场路162号(乘3路公交车[飞机场方向]第四师党校站下车即到)
负责人:高于
3、库尔勒考点(第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校):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路 (火车站、州客运站乘29路公交车华山职业技术学校站下车即到;库尔勒市客运站乘5路、老农垦客运站、金三角乘9路开发区大门转29路)
负责人:宫崇勇:
五、咨询电话:0993-2059596 2059569
举报电话:0993-2059568
2014 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1日-3月28日 | 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3月29日-4月6日 |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核对考生信息 |
4月7日-8日 | 公布参加2014年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
4月11日 | 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 |
4月12日-4月13日 | 面试 |
4月14日-16日 | 汇总考生成绩,录取 |
4月17日-19日 | 公示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1日前 | 将录取数据报送自治区招办 |
4月25日前 | 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邮寄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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