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学校积极争取,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增加部分招生指标,根据学校决定降低复试分数线进行第二次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7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决定复试及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具体实施,组织和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各相关学院负责本单位在职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低分:外语22分,总分132分。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低分:外语23分,总分119分。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低分如下:
学位类别 |
领域名称 |
外语 |
GCT总分 |
教育硕士 |
学科教学(英语) |
26 |
185 |
教育管理 |
学科教学(体育) |
现代教育技术 |
心理健康教育 |
工程硕士 |
计算机技术 |
20 |
172 |
会计硕士 |
不区分领域 |
20 |
174 |
(注:上表未列出来的专业不做第二次复试)
(二)复试名单确定
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三种学位类型按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未达到第一次复试分数线,达到本次复试分数线的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达到第一次复试分数线且未参加第一次复试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两门:专业课、政治理论。面试,即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2.政治理论和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为开卷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及格者不录取。
3.综合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所有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准考证、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称《资格审查表》,进入学位网()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字并在电子照片和单位两处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称“电子备案表”)(点击查看打印办法);无法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须进行学历认证,并在复试报到时与研究生院联系,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后方可录取。
五、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复试合格考生均可以录取,不合格考生不录取。
(三)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考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资格和学历审核后予以录取。
六、时间安排
1月23-1月31日前,学院通知考生并做完复试相关工作,考生按照学院提供相关材料。
2月20日前,学校将数据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正式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确定复试名单的各位考生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西北师范大学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原标题:2014年西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第二次复试录取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