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经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学院承担浙江省部分县(市、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定向培养工作,录取批次及录取方式以相关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网址:http://rjxy.***.cn/zhaosheng/
2、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82000,86689885
3、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25035
4、电子邮箱地址:rjxyzsb@***.c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院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遵照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标题:2014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