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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武夷山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14年03月25日07:10  武夷山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武夷山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一条  学校名称  武夷山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  14116(全国代码)
第三条  学校地址  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36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现状  校园占地500亩,建筑面积已达7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现有一支以教授、副教授、讲师及“双师型”教师为骨干的教师队伍。2012年1月,学院正式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评估。学院以“立足武夷,面向两岸,辐射全国,全力打造一流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和“专业化、市场化、人文化、国际化”为办学方向,在专业设置上对应市场需求,以国际餐旅、茶专业为龙头专业,进而全面带动工科、语言和商业类专业共同发展。学院以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牢固树立就业在学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建立了20多个校内外实训基地,学生毕业不仅能获得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证书,还可以获得计算机、英语、导游、茶艺、中级厨师等多种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做到毕业即就业,上岗即上手。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和有关专业录取要求
六条  学校2014高职考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条  学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条  专业招生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
第十条  录取规则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可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章  其他
第十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给每一位被录取者寄发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亦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情况。
第十条  学费标准及扶贫助困措施  学校执行国家物价部门定的收费标准。有关对贫困生的助学贷款,将统一按闽政财【2009】7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新生报到查验  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毕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武夷山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武夷山职业学院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
联系电话:0599—6036333(陈老师)
 0599—5137766(刘老师)
            0599—5137195(传真)
通讯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36号  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54300
电子信箱: @qq.com
 第章  附则
第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夷山职业学院
                                             2014年2月

原标题:2014年武夷山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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