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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4年03月25日09:16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和我省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拨人才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技能职业技术人才。

2.录取原则: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江苏省内具有普通高中学历,并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须达到4C1合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计划

备注

1

连锁经营管理

3年

4140

45

文理兼招

2

商务英语

3年

4140

40

文理兼招

3

酒店管理

3年

4140

40

文理兼招

4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销

3年

4140

45

文理兼招

5

软件技术

3年

4140

45

文理兼招

6

制冷与空调技术

3年

4140

40

文理兼招

合计

255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1月2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24:00点

(2)报名形式: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远程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4)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考考试费45元);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三)资格审查流程  

(1)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学校将经过审核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六、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七、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形式:各科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级每科95分、B级每科80分、C级每科65分、D级每科50分。

(2)考试对象:所有报考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3)考试时间:2014年3月17日。

(4)考试地点: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5)成绩公布:2014年4月10日由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

(二)综合素质考核

(1)考试形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学校组织进行。考试方式为综合素质笔试。考试总分为150分。

(2)考试对象:报考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

(3)报到时间:2014年4月18日。

(4)考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

(5)报到及考试地点: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6)综合素质考试相关要求:

1.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将于2014年1月10日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方案,于2014年4月12日前公布具备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和综合素质考试具体安排,以便考生查看。

2.报到流程: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确认身份→缴纳综合素质考试考试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交验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参加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

●高中阶段符合加分政策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4.综合素质考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

5.报名考试费:80元/生,其中报名费20元,技能考核费60元。

考生前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加分政策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校政策加分

1.学校将根据考生2013年前(含2013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的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

2.优秀生、特长生加分

类别

项  目

等 级

分 值

备  注

综合优秀生

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地(市)级

15分

教育主管部门

县(区)级

10分

科技特长生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地(市)级三等奖

20分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县(区)级三等奖以上

15分

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

专利证书

30分

相关专利部门

高中阶段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证书

10分

相关专利部门

文体特长生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省级三等奖以上

10分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地(市)级三等奖以上

8分

县(区)级三等奖以上

5分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

十级

20分

省级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

九级

15分

八级

8分

运动员(含田径类、球类、健美操)

国家二级

20分

提供相关证书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比赛

省级一等奖(第一名)

15分

提供相关证书

省级二等奖(第二名)

12分

省级三等奖(第三名)

10分

市级一等奖(第一名)

8分

市级二等奖(第二名)

6分

市级三等奖(第三名)

4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各类别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3.学籍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应届毕业考生加10分。(校长推荐生名额确定为一所学校报名人数5人(含5人)以下,可推荐1名考生;报名人数在5人以上,校长推荐人数不超过报名考生20%。)

4.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31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处。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6.加分情况,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政策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专业清”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同时公布。

十、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邮政编码:214153

招办咨询电话:0510-83270099  83270030    传真:0510-83270099

投诉电话:0510-83270813

学院网址:http://***.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十四、本方案由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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