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武汉海事学院是隶属于长江职业学院的二级学院,独立自主办学。该院在武汉海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础上筹办而成,计划2014年开始举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有着近30年的航海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历年来为航运业培养了大专及全日制中专生近4万人,毕业生合格率高于武汉地区同类学校平均水平,部分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航运企业及海事机构的拔尖人才及业务骨干。学院先后荣获 “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较好的办学声誉。
学院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滠口经济开发区,占地260余亩,现已建成综合教学楼、船员考试楼和学生公寓楼、实训中心、运动场馆、GMDSS实验室、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实验室、轮机模拟器实验室等,整体建筑面积近60000平方米,教学和培训设施齐全,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一、 招生专业
1、航海技术 培养目标:符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简称“11规则”)等法规要求,掌握现代航海的相关理论及技能,具备驾驶和管理船舶能力,并且精通水手业务,具有海船驾驶员适任证书和海船值班水手适任证书的船员。 就业方向:主要从事远洋、近洋及沿海船舶驾驶工作及港口引航,亦可从事航运管理、货运代理等相关职业。
2、轮机工程 培养目标:符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简称“11规则”)等法规要求,掌握现代船舶新技术和机舱管理,具有实际操作和管理现代化船舶机舱技能,并且精通机工业务,具有海船轮机员适任证书和海船值班机工适任证书的船员。 就业方向:任职于各海运公司担任船舶轮机员、亦可从事航运机务管理,工程设备管理、动力设备管理等相关职业。
3、电子电气员 安排参加“基本安全”、“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精通急救”、“高级消防”、“保安意识”、“负有指定保安职责人员”等六项合格证培训(以下简称“六小证”)课程以及电子机工和电子电气员适任评估课程。
二、 培养模式
1、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为二年。
2、学员培训学习期满结业后,若要申报沿海航区丙类适任证书考试,由船员培训中心向国家海事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申报并安排考试;若希望申报无限航区甲类适任证书考试,需在结业后获得12个月海上服务资历,然后方有资格向所在辖区海事主管机关自行申报考试或回校由船员培训中心向中心所在辖区海事主管机关组织申报并安排考试。
3、定向培养,入学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安排海船实习和就业。
三、 招生人数:300人
1、航海技术专业 120人
2、轮机工程专业 120人
3、电子电气员 60人
四、 毕业待遇
考取相关证书后从事三副或三管轮职务年薪不低于10万人民币,可以获得国家认可的航海类大专毕业证。
1.应、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等。
2.男性,身高1.60米以上,无器质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辨色正常,无残疾。
六、 报名方法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9月初开学时带毕业证、户口本复印件、2寸白底彩照16张(穿西装打领带)。
2.报名交登记注册费用1000元(学校、公司、海事局建档),开学时冲抵学费,这期间如果被其它统招学校录取,可以退还所交报名费。
3.在报名的同时,签定《高级海员安置就业协议》,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4.报名时间4月份开始,被录取的学生8月中旬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开学时间9月初。
七、 录取原则:因名额有限300人,报满截止,今年采取先报名、先录取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