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了保证推荐免试生的入学质量,完善和规范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愿为电力建设服务,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思想品德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 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6.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3.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学生证需复印注册页);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一份;
6.大学期间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7.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提交材料不退还,申请人需做好备份。
三、申请程序
1. 根据招生简章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须于2013年10 月1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寄)至“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经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专家小组复审后,统一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人员来我院参加复试与体检,择优选拔;
3.完成笔试、面试和体检后,经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4. 公示拟录取名单,向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生发放《接收函》,由学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5.收到接收函的学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确认、交费、照相等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不予录取。
2013年12月底前,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将经省级招办审核盖章后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我院研究生部。
四、其它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五、联系方式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瑞路8号(邮编210003);
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3092067;83092069
传真:025-83092067
E-mail:
附件: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本专业人数 |
|
本专业排名 |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申请人获奖情况: |
申请人所在院系意见: 负责人签名 签章 |
申请人所在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 签章 |
以下由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填写 |
院招生办公室(专家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签章 |
院招生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签章 |
原标题:2014年武汉大学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