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逾期不报到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特殊情况,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一周内向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报到时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
2.个人档案。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档案由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领取,自带密封档案来校报到。
3.党团组织关系。是党、团员的按规定转移党团组织关系。
4.近期彩色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一、二寸各10张(背面写清姓名、专业)。
5.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鲁公发[2008]115号文件规定,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档案和各种证件上的姓名、照片、号码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完全一致。学院将按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对不合格者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对冒名顶替者予以清退。
2.根据教育部新规定,新生入学后均不能调整专业。
2.新生入校后须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主要文化课的复试和身体复查,对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接通知书后,新生要将学费、住宿费、公寓用品费、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饭卡充值等费用于9月6日16时前一并存入所发的银行卡中。
4.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开辟绿色通道。
四.报到时需交费用
1.学费:根据山东省财政、物价部门和教育厅规定,2014年大专(高职)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表(背面)。学费一律按学年收取。
2.住宿费:学生住宿由学院按专业统一安排。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年500元,学生报到时均按800元/生/年收取,待宿舍调整完毕后,统一退还。
3.公寓用品费:每套344.5元,共计11件(包括床单、被罩、被子、褥子、蚊帐、床垫、枕芯、枕套2件、脸盆、快餐杯)。
4. 医疗保险、意外险110元/年,三年共计缴纳330元。
5.饭卡充值:100元。
6.教材费约300元/学年(报到后由各系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银行卡内不含该费用)。
五.报到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乘7路、K7路、19路、K37路、K39路公共汽车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学院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火车站(泰安站、泰山站)、新汽车站、老汽车站等主要站点设接站点(8:00-18:00)。
咨询电话:0538—8628118 8628178 8628169
二O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