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有关政策

  2017年03月02日11:11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1.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招生院校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2.资格审核
    招生院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审核院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招生院校按要求格式(见附件3、4)于4月22日前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免试考生的计划,包含在招生院校本年度单独招生计划之内。
(二)录取规则及专业确定
    1.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上级及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三)奖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1.奖学金:每年评定颁发国家级、省级、院级三个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院级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
    2.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3.贫困生助学贷款政策:学院开辟绿色通道,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按照规定,家庭贫困学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承担贷款利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个人承担贷款利息。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毕业两年后开始归还本息,十年内还清。
(四)有关待遇
    1.学院承诺100%推荐就业,为每名学生提供3个以上就业单位。
    2.按照国家规定,在校期间和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学生,返还在校期间缴纳的全部学费,并优先深造学习和安置就业。
(五)毕业证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院规定考核合格,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有关政策


单招
手机版:201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有关政策(招生计划、免试条件、分数线)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