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4级新生学费标准及2011?2013级全体在校生(含延期未毕业的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缴纳时间做如下调整:
一、2014级新生的学费标准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下发的财教〔2013〕19号文件与天津市发改委新文件(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上的要求,经天津市物价局批准,2014级本科生以及研究生执行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标准规定如下:
文科类:对应于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农学和管理学学科门类,市属高校每生每学年4400元。
理工外语类:对应于理学、工学学科门类和文学学科门类中的外国语言文学类,市属高校每生每学年5400元。
艺术类:对应于艺术理论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研究生:学术型每生每学年8000元,专业型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根据我校的学院与专业设置,从2014级本科生新生开始,新的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学院
| 学费标准(元) |
英语学院 | 5400 |
日语学院 |
亚非语学院 |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
求索荣誉学院 |
国际传媒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 |
动画专业 | 10000 |
其他专业 | 4400 |
国际商学院 |
涉外法政学院 |
国际交流学院 |
研究生院(学术型硕士) | 8000 |
高翻学院(专业型硕士) | 10000
|
2014级本科生新生的扣款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研究生新生的扣款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
二、在校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时间安排
全体在校生的学费按原标准收取。2014?2015学年的学费、住宿费的首次扣款时间为7月21日,请2011?2013级全体在校本科生(含延期未毕业的学生)以及2012?2013级全体在校的研究生及时将学费与住宿费存到学校规定的银行卡内。
三、缴费注意事项:
1.财务处将严格按照宿管中心提供的住宿名单与标准扣缴住宿费,故新学年决定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请尽快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以避免住宿费误扣。
2.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暂时没有经济能力缴纳学费与住宿费,请勿将大额生活费存入学校为学生代办的银行卡内,以免造成生活费误扣。
3.新学年申请公派出国的学生也需将学费存入银行卡内,由财务处委托银行统一代扣。若出国期间没有办理退宿手续,还需缴纳住宿费。
4.若学生不慎将原银行卡丢失并办理了新卡,请及时到财务处登记新卡号,以免造成数据不对而导致学费与住宿费无法正常扣出。
5.为保证成功扣款,除上述须交纳费用外,学生银行账户内好保留一定余额(不少于10元)。
具体交费注册办法为: 7月21日前将需要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存入符合学校规定的银行卡内。7月21日由财务处委托银行统一代扣,代扣成功的学生名单由财务处直接转给一卡通制证中心统一注册。注意:不缴纳学费与住宿费的学生按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将不予注册。
天津外国语大学财务处
2014年6月27日
原标题:2014年天津外国语大学关于新生学费标准及在校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