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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新南方技工学校招生政策

  2015年08月04日09:58  深圳市新南方技工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制定《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说明

 

一、背景

2012年10月1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东部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012年10月22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明确了上述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和国家助学金比例调整等内容。

2012年10月25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教明电〔2012〕3号),要求各级财政部晚应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2012年秋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拨付到中等职业学校,所有中等职业学校晚应于2012年12月31前完成学费退还工作。

2012年10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资源保障部在北京联合召开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市市政府办公厅秘书长黄国强、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志刚以及市财政委、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后国强秘书长作了工作指示,相关委局作了具体工作部署。

二、制定我市政策的建议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则根据国家文件规定调整和完善,同时对就读我市紧缺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国家新政策对深圳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影响较大。根据财教〔2012〕376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秋季学期,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免学费,对东部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人数按在校城市学生人数的5%确定。深圳户籍学生(约1.3万人)均属于非农户籍,无法享受到国家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政策。同时,从2012年秋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按在校生的10%确定。受国家调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影响,我市国家助学金受助人数将降至在校生的10%(约6千人),而目前我市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人数约占在校一、二年在校生人数的65%(约2万5千人)。上述因素将对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形势产生较大影响,不利于建设和谐校园与和谐深圳(详见下文表1和表2)。

(二)提前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的契机形成。按照财教〔2012〕376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起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免学费,我市将有62.5%左右的学生实现中职教育免费;加上已享受我市紧缺专业免学费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免学费学生约1万人,全市实现中职教育免费的学生比例将达71.9%左右。(详见下文表2)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关于“加快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探索扩大免费教育范围”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考虑上文提及的国家新政策后对深圳户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利影响,借鉴于2012年9月前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的重庆、宁波、厦门、郑州等地区成功经验,我市提前实现中职教育免费的契机形成,因此建议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

据测算,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教育仅比新政策增加财政支出约3,441万元(详见下文表3),该部分新增财政支出受惠的主要是深圳户籍的学生。

(三)优化教育结构的需要。根据财教〔2012〕376号文件规定,对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考虑到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均未开设涉农专业,没有此类学生。同时根据深圳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为鼓励中职学校调整专业设置,我市于2011年制定我市中职学校紧缺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因此建议对就读我市紧缺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培养我市紧缺专业技能人才,优化教育结构。

2012年秋季学期我市紧缺专业在校生约7,800人,发放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约1,170万元。(详见下文表3)

三、经费来源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按当年受资助人数进行生均分配,不足部分由我市、区财政补充。市、区财政应负担的资金,公办学校按其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民办学校按审批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国家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方法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方法一致。

四、我市政策制定的匡算

2012年秋季学期,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约5.2万人(含技工学校,截止2012年10月31日数据),2012年春季学期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际执行结果平均每生0.37万元/年。

本匡算报告中,凡涉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及资金匡算的,均引用上述的5.2万人和每生0.37万元/年。

现从现行政策、执行新政策和实施全免费三个方面进行人数及资金匡算,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行政策人数及资金匡算

1.依据: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关于调整完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免学费政策的请示》(深财教〔2012〕29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和《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

2.各项目人数及资金匡算表(表1)

项目

人数

(万人)

资金

(万元)

依据

(文号)

备注

免学费

(含农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我市紧缺专业学生)

1.04

3,848

深财教〔2012〕29号

按高不超过全日制在校生的20%确定免学费人数

国家助学金

2.5

3,900

财教〔2007〕84号、财教〔2007〕85号

以2012年春季学期实际执行结果为匡算依据

总计

3.54

7,748

——

 

(二)执行新政策人数及资金匡算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和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关于调整完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免学费政策的请示》(深财教〔2012〕29号)。

2.各项目人数及资金匡算表(表2)

项目

人数

(万人)

资金

(万元)

依据

(文号)

备注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紧缺专业学生

1.04

3,848

深财教〔2012〕29号

按高不超过全日制在校生的20%确定免学费人数

农村(含县镇)学生(不含民办学校三年级和紧缺专业)

2.7

其中:

市级:1.9

区级:0.8

9,990

其中:

市级:7,030

区级:2,960

财教〔2012〕376号

1.2012年秋季学期我市紧缺专业学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约0.55万人;

2.运算公式:[农村(含县镇)在校学生数]-[我市紧缺专业免学费学生中的农村(含县镇)学生数];

3.公办学校三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0.56万人。

合计

3.74

13,838

——

免学费总人数约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的71.92%

国家助学金

0.52

其中:

市级:0.35

区级:0.17

780

其中:

市级:525

区级:255

财教〔2012〕376号

1.按全日制在校生的10%确定人数;

2.比财教〔2007〕84号减少约3,120万元财政支出。

总计

4.26

14,618

——

比现行政策增加约6,870万元财政支出。

 

 

 

(三)实施全免学费的人数及资金匡算

各项目人数及资金匡算表(表3)

项目

人数

(万人)

资金

(万元)

依据

(文号)

备注

免学费

4.67

其中:

市级:2.93

区级:1.74

17,279

其中:

市级:10,841

区级:6,438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

1.对象:公办学校一、二、三年级、民办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公办学校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约1万人,其中农村(含县镇)学生约0.56万人。

国家助学金

0.52

其中:

市级:0.35

区级:0.17

780

其中:

市级:525

区级:255

财教〔2012〕376号

按全日制在校生的10%确定人数

紧缺专业国家助学金

0.78

其中:

市级:0.5

区级:0.28

1,170

其中:

市级:750

区级:420

我市中职紧缺专业政策

2012年秋季学期我市紧缺专业在校生约7,800人

总计

5.97

其中:

市级:3.78

区级:2.19

19,229

其中:

市级:12,116

区级:7,113

——

免学费比财教〔2012〕376号增加约3,441万财政支出。

经测算,市本级12,116万元(占63%)、宝安区2,370万元(占12.3%)、龙岗区1,581万元(占8.2%)、福田区1,172万元(占6.1%)、罗湖区648万元(占3.4%)、南山区801万元(占4.2%)、盐田区541万元(占2.8%)。

根据测算情况,考虑此项新增支出对各区财力影响不大,我市应承担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市财政不补助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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