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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苏州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招生简章

  2014年05月28日14:03  苏州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4年苏州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招生简章

 为建设国际一流大学,打造我国高等教育品牌,教育部今年将继续向我校分配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委托我校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单位,自主招收来华留学全日制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研究生)。 

一、奖学金名额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10

2、“中美人文交流专项”:3(只招收美国籍学生)

3、支持地方政府奖学金名额:3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非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时间须超过一年);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申请截止日期:2014年4月15日

四、奖学金资助内容

●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 提供首次来华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 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注:   

1、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所超出费用由本人自理。    

2、基本教材费:是指学校指定的免费提供给奖学金生学习课程所必需的教材;其他书籍自理。    

3、奖学金生活费标准:    

● 硕士研究生:1,700元人民币/月  

● 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民币/月 

4、首次来华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一次性发放1,500元人民币  

5、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由中国教育部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具体保险条款请见:http://www.***/html_l.aspx?id=102) 

6、国际旅费:自理。

五、招生专业及奖学金学习年限

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3-4年)。汉语授课专业奖学金获得者,如其汉语水平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要求,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凡需汉语补习者奖学金期限相应增加1年。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学生来华后原则上不予延长。

六、申请流程

1、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平台

http://laihua.***.cn     http://laihua.***.cn/inscholarship/student/stuChooseLocale.do?chooseLocale=chooseLocale&language=chinese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详细填完网上注册信息后,申请人应点击“提交”键并按照提示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苏州大学的机构代码是10285。

2、完成网上注册和申请后,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按照以下“七、申请材料”清单将申请材料邮寄或亲自递交至苏州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鼓励申请人提前自行联系我校相关专业导师,如相关专业导师同意接收,请将导师出具的接收意向表(下载见附件)随同申请材料一起递交。

 ※网上报名时几点注意事项:

1)姓和名务必按照护照填写,护照号码务必准确,EMAIL和通信地址务必反复核对以确保准确有效。

2)如需申请汉补,汉补时间为2014-9-1至2015-7-15, 专业学习时间则为2015-9-1至2018-7-15(以3年学制为例);如选择英语授课,专业学习时间为2014-9-1至2017-7-15(以3年学制为例)。

七、申请材料(按以下清单顺序将所有申请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A4纸大小)

1、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填写好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贴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签字;

2、申请人个人普通护照复印件;

3、经过公证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成绩单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以及预毕业证明;如为在职工作人员,需另外提供就职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同意申请来华留学的说明;

4、详细的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5、个人简历;

6、两封来自后毕业学校的教授或副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n/laihua     http://www.***.cn/laihua%20下载,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8、申请汉语授课专业又不需汉语补习的申请人,须提供新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复印件(低4级)或者其它汉语水平证明;申请英语授课专业的申请人,须提供IELTS或者TOFEL成绩单复印件(除非母语为英语)。

以上材料应以中文或英文书写,如若原件以其他语言书写,则须随材料附上经过公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返还。

请务必于寄送前认真检查材料是否已齐全。

 八、录取工作流程

1、苏州大学将对所有在截止日期前收到的符合基本要求且材料齐全的申请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录取。

2、2014年4月底前学校将录取结果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3、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学校将在7月份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向申请人寄发《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取材料。

4、奖学金获得者将于2014年9月初开始在苏州大学或指定的汉语学习院校学习。具体报到日期以终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如需咨询申请和录取情况,请务必提供网上报名信息平台的申请流水号,以便工作人员快速准确地查找并提供相关信息。

 九、其他

1、该项奖学金的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每年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管理规定》     http://www.***.cn/Laihua/newsdetail.aspx?cid=191&id=1347

2.该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3.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海外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人

苏州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袁晶、 魏敏  

电话:+86-512-65221186;+86-512-65223372

电邮:袁晶 yuanjing@***.cn     http://oversea.***.cn/mailto:yuanjing@***.cn魏敏  weimin86@***.cn;

网址: http://oversea.***.cn     http://oversea.***.cn/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180信箱。

邮编:215006 

 

upload/附件:苏州大学教授接收意向表.doc     http://oversea.***.cn/system_dntb/upload/附件:苏州大学教授接收意向表.doc

 


原标题:2014年苏州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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