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高校招生录取事关国家人才选拔和考生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2014年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教育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大信息公开,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宣传服务,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完善制度,构建严格规范的招生工作体系。要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和流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审查考生的口试要求、外语语种要求、单科限分、身高要求、健康状况等。
(二)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备案的招生章程。
(三)建立院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
(四)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制度。
1、不准发布未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宣传;
2、不准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招生计划;
3、不准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4、不准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或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要求;
5、不准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6、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7、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8、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五)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做到“八公开”。
1、公开学校招生政策;
2、公开学校招生章程;
3、公开艺术类入选考生名单;
4、公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公开录取程序;
6、公开录取结果及查询办法;
7、公开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联系方式;
8、公开招生中重大违规事故及其处理结果。
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切实把“八公开”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六)加强招生录取的安全防范,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
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加强数据存储和备份管理,关键数据须进行实时备份,专人保管;录取网站、密码要严加保管,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泄露;录取现场不得有无关人员随意出进,录取工作人员要凭专门的工作证件才能进入录取现场;做好危险品检查防范,确保录取场地安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通过有效渠道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布学校的招生信息,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学校招生信息。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服务广大考生。
(一)、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制定《邵阳学院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印制《邵阳学院2014年招生指南》、《邵阳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等宣传资料。
(二)、根据我校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在部分省招生媒体、刊物上刊登宣传广告。
(三)、选派思想好、素质高的教职员工深入省内外相关中学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宣传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学校的招生章程与专业计划、学校的办学特色与成果等。
(四)及时受理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对反映的问题要及
时受理,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及时化解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五)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新生录取
通知书。
(六)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残
障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七)在录取期间,后勤部门要保证水电供应,网络中心
要保证网络畅通。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正常进行。
三、加强监督,严查违规违纪
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4〕2号)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招生录取的组织管理、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招生部门和各系(院)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要严格招生执法监察,对于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存在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邵 阳 学 院
2014年7月4日
原标题:2014年邵阳学院关于做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