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招生代号:8125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院校
★中国·意大利政府合作职业培训项目实施院校
★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实施院校
★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院校
★教育部首批“江泰保险实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项目实施院校
★ 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陕西省“平安校园”
★陕西省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各类奖、助学金覆盖率高达70%
★ 近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6%以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继续参加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招生专业29个,招生计划暂定700名。
高职自主招生是教育部为了推行教育考试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 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自主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招办审核录取。
高职自主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只是入学方式和录取批次与普通高考录取不同,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和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学生完全一致,录取数据由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者,不用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高考。
一、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二、选拔方式
1、普高生和“三校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笔试。
2、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学前教育专业考生,须经过学院组织的专业报名资格面试。
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扩大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暂定)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1 | 会计电算化 | 文理 | 30 | 省级重点专业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 | 30 | 省级重点专业 |
3 | 电子商务 | 文理 | 35 | 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
4 | 市场营销 | 文史 | 20 | |
5 | 建筑工程管理 | 文理 | 20 | |
6 | 工程造价 | 文理 | 30 | 省级重点专业 |
7 | 工程监理 | 文理 | 20 | |
8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理工 | 20 | |
9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工 | 35 | 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
1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工 | 20 | |
11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文理 | 20 | |
12 | 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 | 理工 | 20 | |
13 | 旅游管理 | 文理 | 35 | 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
14 | 酒店管理 | 文理 | 20 | |
15 | 文秘 | 文史 | 20 | |
16 | 园林工程技术 | 理工 | 20 | |
17 | 学前教育 | 文理 | 30 |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
18 | 装潢艺术设计 | 文理 | 25 | 省级重点专业 |
19 | 音乐教育 | 文史 | 20 | |
20 | 环境艺术设计 | 文理 | 20 | |
21 | 物流管理 | 文理 | 30 |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
22 | 保险实务 | 文理 | 20 | |
23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文理 | 25 | 省级重点专业 |
24 | 物业管理 | 文理 | 20 | |
25 | 金融保险 | 文理 | 25 | 中锐合作专业 |
26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文理 | 25 | 中锐合作专业 |
2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工 | 25 | 中锐合作专业 |
28 | 空中乘务 | 文理 | 20 | |
29 | 航空服务 | 文理 | 20 | |
合计 | 700 |
四、收费标准
1、学费:
(1)空中乘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音乐教育专业7500元/人·学年;
(2)金融保险、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7900元/人·学年;
(3)其余各专业均为55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650元-—800元/人·学年。
五、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2014年1月 15日- 4月18日,登录我院网站()进入2014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考试费。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考生的高考准考证号;(2)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自行打印或在我院现场打印);(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信息表》贴一张,其余背面写清姓名和高考准考证号;(4)中学或职高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考生在办理完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后,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4、考生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5、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家长代其来校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书写。
6、报名考试费:200元。
六、考试安排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及省招办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组织进行。
(一)考试时间:4月19日
(二)考试方式及计分办法
1、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4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
2、专业报名资格面试:填报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报名资格面试。
3、计分办法:报考须专业报名资格面试的考生,面试合格后,按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报考不须专业报名资格面试的考生,按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三)考试地点:在我院进行。考生必须携带自主招生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2014年1月15日 ——4月18日 |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
4月1日-18日 | 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
4月19日 | 考生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
5月上旬 | 在我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
5月中旬 | 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录取办法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每位考生允许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学前教育专业,须经专业报名资格面试获取资格。
3、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4、凡被我院自主招生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在学院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送省招生办审批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优录政策
(一)降分原则
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研究降分录取;
(二)加分原则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同等加分;
2、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高级加20分,中级加10分;
3、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专业大类的考生加2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40分、优秀奖和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30分、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
以上加分,由我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计入总分,同类奖项取高奖,不重复加分,且总分不得超过满分300分。
(三) 免试原则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扩大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十、相关说明
1、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已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在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享受奖助贷学金及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各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自主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院有关自主招生的信息通过学院自主招生网发布。
5、学院纪委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029—85646802
6、未尽事宜请与我院招生办电话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老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一号邮编:710100
新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邮编:710038
联系电话:029-85646810 85647310
传真:029-85646811
QQ咨 询:
学院网址:
邮箱:(招生办)
有关自主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我院自主招生网发布,敬请继续关注!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