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 |
招生政策 |
照顾政策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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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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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加分照顾条件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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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性照顾项目:(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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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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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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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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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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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照顾政策 |
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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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
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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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 |
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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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高照顾加分,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 |
青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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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高一项分值。 |
宁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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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录取照顾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