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14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高字【2014】2号) 文件精神,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自主选拔招生是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的选拔模式。全面落实我省 新高考方案的“高端多元,中端稳定,低端放活”和“有利于高考综合改革的平稳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有利于考生与招生院校自主选择权的体现”的 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方便考生、尊重自愿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选材、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五)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监督下成立履行职责的学校机构。 (一)成立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领导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就业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其履行的自主招生 主要职责为:根据实施方案,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细则、制定计划、确定面试标准、确定面试名单、确定拟录名单。 (二)领导小组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同志担任成员。其履行的自主招生主要职责为:落实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三)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办公室——由主管纪检监察审计的院领导任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其他同志任成员。招生职责为:负责全程监督、参与录取复 核、接受社会意见、负责查实反馈。 四、计划专业及计划 (一)自主招生计划:共 110名 (二)计划分配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1:1录取,录取后新生预交费,出现未报到的情况下,按照考试成绩顺延录取。 五、自主招生考生待遇 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 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样政策。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上报国家学籍注册资料。 (一)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若不来报到者要在4月15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退档申请;我院招办根据省招办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于的退档手续。 (二)贫困生还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和我院奖学金的评比。 六、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普高生和“三校生”(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可报考。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1日,具体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为准。 (二)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户籍所属的县区招办办理2014年高考报名手续,考生持高考数码照片和身份证来我院办理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自主 招生报名手续。 八、考试方式 (一)文化课 科目:语文、英语(不超过高中会考范围); 方式:笔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演奏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8分钟。 (2)综合性面试:现场测试,包括乐理知识问答、视唱、练耳听辨。 2、舞蹈表演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综合性面试及技能展示。 3、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素描头像、色彩静物(每项考试各180分钟)。 4、美术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素描头像、色彩静物(每项考试各180分钟)。 5、涉外旅游专业 专业测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才艺展示等)。 6、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 专业测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才艺展示等)。 7、影视表演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台词、声乐、形体、表演。 (1)台词:自备稿件(散文、小说片断、台词片断),2分钟以内。 (2)声乐:歌曲一首,无伴奏。 (3)形体:自备伴奏盘。 (4)表演:8—10人一组集体命题小品。 8、歌舞表演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剧目、即兴) (2)声乐(歌曲、乐理基本常识) (3)才艺展示(朗诵、快板、故事、模仿秀等任选一项即可) 9、摄影摄像技术专业 专业测试内容:面试(文艺常识、影视常识)。 10、影视动画专业 专业测试内容:面试(文艺常识、影视常识)。 11、主持与播音专业 专业测试内容:朗诵(稿件自备)、即兴评述。 12、评卷:本次考试采用现场评分的形式,经核分无误后,我院招生办公室按自主招生计划数、并报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于4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 www.***上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或电话通知考生办理预录取手续。 九、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4月9日8:00开始考生报到办理考试手续。10日上午文化课考试8:30—11:30分,10日下午各专业进行专业测试和常规体检。 2、考试地点:在学院校本部进行(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3、考试要求:考生需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技能展示所需服装、乐器(钢琴除外)。 4、面试方式:由自主招生办参照高考有关专业测试评委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标准参照高考有关评分办法计分。 十、录取办法 1、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页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正式录 取手续(在自主招生中未被录取或正常退档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 2、录取通知:考生办理完预交费手续后,我院招生办随即发放或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一、严肃纪律 要求自主招生所有人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纪律,还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招生,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舞弊人 员。 十二、其它事项 (一)咨询、监督方式 1、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2、邮编:030001 3、咨询电话:0351-4180848、2246066 (二)实施方案解释:由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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