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做好2014年度职业教育五年制“三二分段”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业教育五年制“三二分段”培养工作由管理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的中职学校与高职学院共同承担。拟招收五年制“三二分段”学生的高职学院和中职学校须签署培养意向书(见附件)。中职学校根据发展需要,主动寻求高职学院开展合作。
二、培养意向书填写要求:高职学院和中职学校的名称以院校公章上的名称为准。开展五年制“三二分段”培养招生的专业,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招生的专业,要使用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中的规范全称。培养意向书经合作院校双方签字盖章后,于3月20日前将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教处。
三、合作院校的培养意向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于2014年秋季学期起招生。合作院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已公布的五年制“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职业教育五年制“三二分段”培养意向书》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3月6日
原标题:2014年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五年制“三二分段”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