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径,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4177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地址: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629号
二、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元/年) | |||
普通类 | 艺术 特长 | 体育 特长 | 合计 | |||||
1 | 会计电算化 | 3年 | 文理 | 18 | 1 | 1 | 20 | 4000元/年 |
2 | 旅游管理 | 3年 | 文理 | 18 | 1 | 1 | 20 | 4000元/年 |
3 | 酒店管理 | 3年 | 文理 | 27 | 2 | 1 | 30 | 4000元/年 |
4 | 室内设计技术 | 3年 | 文理 | 18 | 1 | 1 | 20 | 4000元/年 |
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文理 | 27 | 1 | 2 | 30 | 4000元/年 |
6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文理 | 19 |
| 1 | 20 | 4500元/年 |
7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年 | 文理 | 27 | 1 | 2 | 30 | 4900元/年 |
8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文理 | 19 |
| 1 | 20 | 4900元/年 |
9 | 建筑工程管理(造价方向) | 3年 | 文理 | 17 | 1 | 2 | 20 | 4000元/年 |
合 计 | 190 | 8 | 12 | 210 |
|
说明:1、艺术特长生,招收音乐、舞蹈项目。
2、体育特长生,招收篮球项目。
三、报名条件
1、山西省内已履行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2、报艺术特长的考生,需获得县(区)级以上文艺比赛获奖证书,或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
3、报体育特长的考生,需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
4、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5、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须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后,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我院志愿。
3、报名网址:学院网站
山西省招生考试网
4、报名时间:考生于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3月31日—4月1日凭本人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填报我院及专业,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或“服从”。
(三)现场确认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于4月10日—4月11日到学院北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①《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④文艺、体育特长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运动员等级证书、艺考成绩的相关材料或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
⑤高考数码照相照片3张(《报名表》贴一张,另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网报号)。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①文化课考试(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文化课总分200分(所有考生均采用同一试卷)。
②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③艺术、体育特长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项目、标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④有关政策加分按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2、命题
语文、数学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综合素质测试依据相关专业学生特点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知识面、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沟通能力及职业技能等。
3、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等于录取总成绩。
4、考试时间:
5、考试地点:各科目考试、测试均在我院北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进行。
六、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学院根据录取总成绩以及“志愿优先”的原则,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2、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特长类考生录取。在依据录取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特长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5、
6、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备案后,5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特别强化对笔试、面试、特长测试和录取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网站对我院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5、违纪违规处理。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监督举报电话:0351-6533089 6533073
八、相关事宜
1、通过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338595、6533086 传真:0351-6338002
学院网址:
通讯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邮编:0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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