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单招方案(教育厅批复稿)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冀教学〔2014〕1号)要求,我院将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单独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确定目标,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录取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4个工作小组。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4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120人,各类各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说明:报考建筑设备类、计算机类和测绘类的考生,录取后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专业。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报考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生15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无传染及免疫性疾病等)、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其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
4、报考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铁道通信信号、测绘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四、报考办法
1、填报志愿时间与形式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8:00—16日12: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须认真阅读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考试院有关单独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限定填报一所学校)
2、填报专业志愿
专业志愿与网上填报志愿同时进行,考生不得跨招生大类(管理大类、工程大类)填报专业志愿,可选择某一大类中的不多于6个专业。
3、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4年4月12日—18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试费,进行报名确认,缴费金额15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当地任意银行营业网点以电汇方式缴费,并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单招考试费:考生姓名、考生号(14位的数字串)”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据,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在此期间,考生也可直接到我院计财处缴费。(如考生有特殊情况,可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在领取准考证之日现场交费。)
汇款账户名: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汇款账户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银行石正支行
汇款账号:
4、准考证领取
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4月25日8:30—17:30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考证(由各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有文体特长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收据。
五、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80分钟。
(2)报考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一科达到B等及以上者,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其文化水平成绩按210分记;至少2科达到B等及以上者,其文化水平成绩按230分记(免试学生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其文化水平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3)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我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仪礼节。
3、免试资格
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各部委网上可查实)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17:30前向招生就业处(办公楼104)提交证书原件以及学校证明原件。
4、考试安排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我院聘请外校专家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录取
1、依据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确定总分。
2、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3、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分数情况下,语数外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未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商务英语专业在分数相同情况下,按英语成绩优先录取。
4、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预录取名单在我院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预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7、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八、督导检查
我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我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与检查。
九、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1号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电话:0311-88621131;88621405
传真电话:0311-88621260
EMAIL:SJZZB001@***
联系人:吕老师、秦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cn/
注: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单招代理招生及考前辅导,谨防上当受骗!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13日
原标题:2014年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方案(教育厅批复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