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国标代码:14213)。培养“医药化工”“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社会体育”“经济管理”“铁道运输”等高级技术人才。同时,学院还设有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中心。学院坚持“服务社会,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宗旨,贯彻“教学与管理并重,理论与技能相长,学业与就业一体”的教育思想,大力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努力探索培养社会急需人才的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学院位于石家庄市国家级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各类科研机构近邻咫尺,大中型知名企事业单位云集,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师资优秀、管理规范、实习、就业、创业条件得天独厚。
2014年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院热门专业继续进行单招。
一、单招专业
2014年我校拿出七大系中的23个专业继续进行单招。分别是:
经济管理系:金融保险、会计、会计(注册会计师)、市场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财务管理。
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建筑工程系:装饰艺术设计、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
制药工程系:药物分析技术。
社会体育系:武术、社会体育、舞蹈表演。
铁道运输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化铁道技术。
机电工程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还未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咨询各区县招生办3月进行的高考补报名。各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要求的应往届考生。
三、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缴费
1、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于2014年4月12日8时至16日12时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 和要求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考生无效。(具体填报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报考考务费每人100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3、考生本人须到考试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否则报考无效。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专业基本素质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180分,每科分值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C等以上,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记。会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成绩以有关部门审核为准。
2、专业基本素质测试
专业基本素质测试(笔试)由学院各系专业老师出题,考生需议论文形式作答,主要考察考生对语言的组织表达能力,专业基本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00分。
3、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26日上午 | 8:30-11:00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11:00-11:30 | 专业基本素质测试(笔试) | |
五、免试资格(2014年新政)
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 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
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1、命题:由学院聘请专家和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高考。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基本素质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3号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2165联系电话:0311—88357531、83099881联系人:刘老师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原标题:2014年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