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0日―― 5 月10 日 报名方法: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试报名; 经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5月15日 (周四)9:00-15:00 地点:上海政法学院庸夫楼101室(外青松公路7989号) 请考生事先准备好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习成绩证明原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3)考生2013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加盖所在学校招生办印章; (4)报考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共计92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二)笔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法律基础(满分100分;参考书目:吴祖谋,李双元主编,《法学概论》第11版,法律出版社); 英语(满分10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法律基础2014 年5 月24 日 9:00-11:00 英 语2014 年5 月24 日 13:00-15:00 地 点: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学籍管理 录取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其学籍按转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