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发[2014]8号)文件要求及石河子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及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公布。
一、录取工作方案
(一)初试及复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包括初试考试3门科目的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由考生的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满分100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复试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按一定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录取规则
1.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政治理论》及《加试专业课程》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前将进行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复查,资格不符或不能按期提交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
二、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英语≥42,业务课≥60。
三、各专业招生指标: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指标 |
005 |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 082801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2 |
004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082802 | 农业水土工程 | 1 |
003 | 生命科学学院 | 082803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 4 |
018 | 化学化工学院 | 0828Z1 | 农业化学工程 | 3 |
007 | 农学院 | 090101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4 |
007 | 农学院 | 090102 | 作物遗传育种 | 3 |
007 | 农学院 | 0901Z1 | 作物营养学 | 2 |
007 | 农学院 | 0901Z2 | 数字农业与精准农业 | 1 |
007 | 农学院 | 090201 | 果树学 | 2 |
007 | 农学院 | 090202 | 蔬菜学 | 1 |
007 | 农学院 | 0902Z1 | 园艺植物有害生物防治 | 2 |
008 | 动物科技学院 | 090501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7 |
008 | 动物科技学院 | 090502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3 |
008 | 动物科技学院 | 090504 |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 3 |
008 | 动物科技学院 | 0905Z1 | 动物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 | 1 |
01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301 | 农业经济管理 | 7 |
01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3Z1 | 涉农企业经营与管理 | 8 |
01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3Z2 | 农村产业经济与政策 | 4 |
002 | 政法学院 | 1203Z3 | 绿洲经济管理与社会发展 | 1 |
合计 | 59 |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6月3日
原标题:2014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