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2014年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简章
为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的需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3年开始举办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2014年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招收听障生和视障生,免收学费。其中:初中起点(具有初中学历或同等学力)学制五年,高中起点(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学制三年,颁发专科毕业文凭。招生专业有:计算机应用技术(招听障生)、钢琴调律(招视障生)、艺术设计(招听障生)。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面向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高中起点(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及面向黑龙江省招收初中起点(具有初中学历或同等学力),且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听障生和视障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数为42人,其中:初中起点32人,高中起点1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0人(初中起点15人,高中起点5人);钢琴调律专业2人(初中起点2人);艺术设计专业20人(初中起点15人,高中起点5人)。
三、报考条件
1.初中起点学生应具有初中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听障生和视障生。2.高中起点学生应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听障生,高中起点学生必须到当地招考办参加高考信息采集(2013年11月份左右,具体时间到当地招考办咨询)。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听力、视力除外)应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四、报考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2014年3月20日前,考生在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zs.***)“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栏目中下载《报考登记表》,电脑打字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绥化学院招生办电子信箱(shxyzsb@***)。
(二)现场确认。2014年4月中旬(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到绥化学院现场确认报考资格,采集报考信息,签《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报考资格地点:绥化学院学生中心。)
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报考资格时,须交纳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3.残疾人证(第二代)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考生就读学校证明及毕业时间)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高中起点三年制的考生出具加盖公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到当地招考办办理)。
6.绥化学院2014年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提前从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按要求填写)。
7.思想品德考查表(提前从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由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或村委会为考生做思想品德鉴定,加盖公章)。
8.体检表(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肝功和胸透为必须检查的项目)。
9.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背面签名)。
10.报考费: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00元,钢琴调律专业、艺术设计专业15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4年4月中旬,在绥化学院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文化课考试,报考钢琴调律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加试专业课。
1.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考试:钢琴调律专业考试科目为听音、钢琴(或声乐),每科满分为50分;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
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考试总成绩为200分;报考钢琴调律专业,考试总成绩为300分;报考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总成绩为400分。
六、报考及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得兼报其他专业。
2.考生可按照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3.艺术设计专业考生自备画笔、画板、画架、颜料等,画纸由我校提供。
4.视障生自备盲文书写工具,如:盲文板、点字笔。
5.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出现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七、录取、注册、管理、待遇
1.录取原则及工作日程
(1)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残疾人高等教育招生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相关政策,在黑龙江省招考办的领导和监督下,由绥化学院负责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2)分别按照初中起点五年制和高中起点三年制两个层次进行录取。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钢琴调律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成绩划定低录取分数线。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钢琴调律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在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录取名单在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被录取考生若放弃被录取资格,则需在公示期间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空出的录取名额,将从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2014年5月下旬,拟录取,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上报省招考办审批,办理录取手续;6月中、下旬,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邮寄)录取通知书。
2.资格复查和报到注册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残疾人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如发现报考时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学校将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注册学籍。对逾期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调整专业。
3.学生管理与教学
新生经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我校根据残疾学生实际,由特殊教育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及组织教学。
4.在校期间和毕业待遇
(1)除不得转学、调整专业外,在校学习期间,其他各方面享有与普通高考考生同等待遇。
(2)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
邮政编码:152061
咨询电话:0455—8301333 8301777 8301888 8301999
传真电话:0455—8301777 8301888
电子信箱:shxyzsb@***
学校网址:www.***.cn
学校招生信息网:zs.***
原标题:2014年绥化学院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