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 6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达到D级及以上的应届高中生报考有效(2014年所考后续4门如有F等级则不能参与录取)。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与分数折算关系: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 3. 学校加试“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高中毕业生应知应会知识及操作技能。 4. 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累加+素质技能测试成绩+评优加分。 5. 专业录取: 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顺序择优录取。 (二)针对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 符合本章程第五条中规定报名要求的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报考我校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和校测(英语听力测试或艺术类专业加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确定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的单科低分数线。 2. 达到单科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按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英语听力测试或艺术类专业加试)顺序择优录取。 3. 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校测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或艺术类专业加试)+职业资格证书加分+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证书加分+评优加分。 4.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后续专业志愿时,仍须符合专业对口要求。 5. 三校生考生如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可免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英语听力测试或艺术类专业加试): (1)获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技能大赛个人全能特等奖(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考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2)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考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3)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二等奖(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考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4)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体育项目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须持上海市体育局证明),报考我校对口专业,资格审核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即可录取;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体育项目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3年内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须持上海市体育局证明),报考我校对口专业,资格审核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