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须提供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提供父母一方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考生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且连续就读2年的证明;
4、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5、考生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
二、招生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招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意向报考我校的学生,须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前办理报名手续。
三、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主录取,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自主录取。
四、学籍管理和收费标准
1、被录取的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籍管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施,户口一律不迁入录取学校。
2、学生毕业后,学校组织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
3、学生毕业后,可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大专毕业后,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对要求报考全日制高等学校的毕业生,须按照教育部和本市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4、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对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可享受同等国家资助政策。
五、国家主要资助政策简述如下
资助类别 |
受助对象及受助内容 |
备 注 |
免费教育 |
1、农村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职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农村家庭学生 2、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职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①每人每学年免除学费4000元; ②每人每学年免除课本和作业本费400元至600元; ③非毕业年级还可每学年享受1500元助学金 |
农村家庭学生:必须向学校出示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一方为农业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若当地省市进行了户籍改革,取消了户籍性质,统称为“居民户”,应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父母双方在当地户籍改革前为农业户口的户籍性质证明 |
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必须出具有效低保证明 |
国家助学金 |
本市全日制普通中职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所有非毕业年级的学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每生每学年享受1000元助学金;已享受免费教育政策的学生不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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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奖学金 |
在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品学兼优的在籍在沪学生,每年可申请“上海市奖学金”。比例为在校学生的5%,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