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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2014年04月07日13:30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4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邮编:201399)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生层次 高职

 五、招生计划

专业

类别

专业

代号

专业(含专业方向)名称

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艺术类

31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15

3

5

32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

16

/

/

33

广告设计与制作

15

3

5

34

服装设计

18

/

/

普通类

01

报关与国际货运

15

5

/

02

电子商务

15

5

/

03

国际商务

20

8

/

04

会计

15

10

2

05

酒店管理(国际品牌酒店管理)

10

8

/

06

连锁经营管理

10

/

/

07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

12

5

/

08

护理

55

30

2

09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与医疗文秘)

16

8

/

10

计算机应用技术(医疗卫生信息化)

15

9

/

11

汽车电子技术

10

5

/

1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15

/

1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8

10

2

14

建筑工程技术

15

8

/

15

建筑工程管理

10

5

/

16

建筑工程管理(项目信息化管理)

15

10

/

17

工程造价

25

12

2

1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3

/

 

380

162

18

备注:①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②填报志愿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专长选择填报1至4个专业,但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得兼报。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计划中含退役士兵计划2名(专业不限),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单独组织测试并录取。

 六、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2号)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退役士兵的报名条件,按市教委、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14年我校依法自主招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但从就业角度考虑,“护理”专业适合身高1.58米及以上,并且身体无缺陷的女生报考;“酒店管理(国际品牌酒店管理)”专业适合男生身高1.68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米及以上,并且身体无缺陷的考生报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二)报名办法

    1、高中生和三校生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1)考生先于2014年2月11日9:00至2月13日16:00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cn或www.***.cn)。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信息并填报志愿。

    (2)网上报名成功且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须于2014年2月22日或2月23日9:00-15:00到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须携带:①网上报名流水号;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户籍地址信息所在页及本人信息所在页共2)或户籍证明(原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学历证明[应届生带学籍所在学校证明(原件)、历届生带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同照片3张;⑥报名测试费:报名费14元/人,艺术专业加试科目(素描、色彩)测试费50元/科,其他科目测试费26元/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共需114元,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共需40元;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共需140元,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共需66元)。此外,符合本校“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或“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还须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其他信息若有误可以更改。

 根据规定,除符合条件的三校生[含应、历届三校生,其中非本市户籍三校生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须提供能在沪报考普通高校的证明(原件)]外,其他考生须先参加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并由接受报名的区县招办按照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做好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市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以市教委公布为准。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①市、区(县)民政局证明(原件);②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户籍地址信息所在页及本人信息所在页共2)或户籍证明(原件);④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同照片3张;⑥报名测试费:报名费14元/人,测试费26元/科。此外,符合本校“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或“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还须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于2014年2月22日或2月23日9:00-15:00到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进行审核

 七、填报志愿

 2014年我校依法自主招生共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调剂其他专业选项。考生在填报本校志愿时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专长选择填报1至4个专业(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得兼报),并对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类别专业之间不予调剂)进行表态。

 八、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免笔试直接予以录取: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运动员)称号者。

 (3)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退役士兵。

 (4)烈士子女。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对口,将免笔试直接予以录取: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

 (2)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者。

 (3)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报检员资格证书”者。

 (4)获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者。

 (5)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说明:①凡符合以上“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于2014年2月22日或2月23日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交本校审核,否则一律不予认可。②经审核符合以上免笔试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予以公示。

 九、加分政策加分可累加累计,但高累计分值不超过30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20分。

 (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学校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0分。

 (3)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和信息科技6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420分以上(420)者,加15分。

 (4)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每含1个A加20分、每含1个 加10分。

 (5)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三级合格证书者加3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5分。

 (6)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者加3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5分。

 (7)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加30分。

 (8)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加20分。

 (9)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或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10)少数民族,加5分。

 (11)获得声乐、器乐或舞蹈八级以上(含八级)考级证书,并经本校专家组面试认定为具有声乐、器乐或舞蹈特长者,加15分。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对口,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1)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者加20分、个人全能三等奖者加10分。

 (2)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加20分、个人单项二等奖者加10分、个人单项三等奖者加5分。

 (3)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中级证书者加10分。

 (4)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中级证书者加10分。

 (5)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METS三级合格证书者加3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5分。

 (6)获得中国工程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者加2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0分。

 (7)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中级证书者加10分。

 (8)获得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或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合格证书者,加10分。

 说明:①凡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只需认定声乐、器乐或舞蹈特长的考生除外)须将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于2014年2月22日或2月23日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交本校审核,否则一律不予认可。②需认定声乐、器乐或舞蹈特长的考生请自行准备面试曲目或节目,并带好除钢琴外的乐器、伴奏乐谱或伴奏带(碟)以及相关的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于20142109:00-15:00到本校参加面试,过时不再受理。③经审核或面试认定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及加分分值将在本校网站予以公示。

 十、测试及录取不符合本校“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规定的考生适用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和信息科技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按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的标准对考生的各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进行折算。

 2、考生另须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校测,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测科目为素描、色彩,满分各为100分;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校测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满分100分。

 3、录取规则:

    ①第一志愿录取时,分专业类别,先按考生合成总分(合成总分=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校测成绩×300%+校内加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再对线上考生根据考生合成总分由高到低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录取时,在同一志愿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按考生的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不低于相应专业类别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低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同分情况下按语文、外语、数学、信息科技、思想政治顺序依次比较单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③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生必须参加依法自主招生院校联合命题的统一入学测试,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4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50分。

 2、考生另须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校测,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测科目为素描、色彩,满分各为100分;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校测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满分100分。

 3、录取规则(按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两类生源分别进行录取):

    ①第一志愿录取时,分专业类别,先按考生合成总分(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校内加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的低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相同专业类别三校生的低录取资格线),再对线上考生根据考生合成总分由高到低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录取时,在同一志愿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按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不低于相应专业类别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低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入学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③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三)退役士兵

    测试科目、录取办法等按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说明:所有科目测试时间、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及“考生注意事项”。

 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300元。

 十二、毕业发证

    对取得正式学籍且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联系电话  021-68023335、021-68023336

 十五、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9005

 十六、其他须知

 1、学校网址:www.*** ,招生微博:t.***/sibozhaosheng、***/sibozhaosheng ,咨询QQ:、。

    2、学校将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对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3、9月份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5、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本简章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占地500亩,已完成的建筑物11万平方米,在建工程3.5万平方米。2012年8月被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特色(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 校坚持“相信人人有才,帮助人人成才”的育人理念、“素能一体、德技并重”的培养方针以及“首岗能胜任、转岗能适应、升岗有潜力”的培养目标,形成了较为 先进的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学校根据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致力于培养发展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广受企业好评;学校“全面育人”的 教育模式以及护理、国际商务与建筑工程技术等三个重点专业的特色品牌也在全国高职院校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知名度。学校设置有医疗卫生与护理、国际商务、建筑 工程技术、工程技术、艺术设计等五个专业大类22个专业。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5500人,教职工数近300人,其中专任教师192人,具有高级职称占30.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7.6%。

 近 年来,在市教委的正确领导、董事会的大力支持和校党政领导的有力推动及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学校获得了“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 海市“两新”组织“五好”党组织、“上海市高校学生公寓服务管理文明示范窗口”和“全国高职高专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称号。人才培养方面,学校 面向上海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培养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现已输送八届毕业生10652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就业质量较高,2009年 获“上海市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国家级“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全国外贸跟单员考试中心”、“全国商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 地”、“全国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培训基地”、“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高职研究中心”先后落户我校。与此同时,学校还先后获得教育部2012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上海市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六项、上海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五项、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等第奖三项等荣誉,以及7个市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资助项目、2个中央财政重点资助建设项目。学生在全国性和省市级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得重要奖项,如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关赛项2个一等奖、2011年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特等奖和一等奖、2010年国际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等。


原标题:2014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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