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上海市教委直属并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建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原名上海职工医学院,创建于1950年,2001年经上海市教委同意,列为普通高校高职招生学校,成为上海卫生行业培养高职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多年来,学院秉承“立德健行,仁术康民”的校训,为上海乃至全国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卫生技术人才,得到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被誉为“促进健康的使者、白衣天使的摇篮”。学院自1999年以来,已连续7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学院设徐汇和崇明(筹建中)两个校区,占地200余亩。徐汇校区位于市区西南隅,毗邻华东理工大学、上海中学等,交通便捷,人文气息浓厚。
学院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注重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着重培养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的、在第一线从事健康促进、预防保健、护理等医学相关类技术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学院从2009年起连续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保持在100%。近年来,学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9%左右。
学院现设有文理教学部、医学基础部、护理系、医疗系、公共卫生系、生物医药系,现开设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生物技术及应用、医学检验技术、医学营养、卫生信息管理、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医院设施工程技术与管理)11个专业,其中,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助产5个专业2011年被列为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085工程)。
学院拥有一支适应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模式要求的“双师型”教师团队,专职教师200余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5人,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比例达32.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比例达53%。有30余位教师拥有国外研修经历。学院外引内培,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有2位教师被评为上海市高职高专教学名师,护理教学团队、药学教学团队被评为上海市高职高专优秀教学团队,3门课程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上海各大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院所的部分主任医师、教授被聘为学院的兼职教授。
徐汇校区建有现代护理实训中心、医学生物技术实训中心、医学影像技术实训中心、康复技术实训中心等,药学专业与通过GMP认证的校办药厂的厂校一体化实训中心也正在建设中。建有四层2000余平方米的图书馆,有藏书10余万册,拥有多媒体教室,设施齐全的运动场、篮球场、室内体操房等设施,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学院定期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和体育运动会,大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为学生的潜能发挥、锻炼成长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同时,学院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建立了志愿者服务总队,设立12支分队,注册会员千余名。2013年3月我院“健康天使志愿者服务队”荣获上海市卫生系统卫生文化品牌优胜项目。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4年专科自主招生总计划360名,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小计 | 其 中 | |||
三校生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 应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 | 退役士兵 | |||
01 | 护理 | 115 | 90 |
| 25 |
|
02 | 助产 | 30 | 24 |
| 6 |
|
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2 | 32 |
| 10 |
|
04 | 康复治疗技术 | 30 | 24 |
| 6 |
|
05 | 药学 | 42 | 30 | 1 | 10 | 1 |
06 | 中药 | 10 | 8 |
| 2 |
|
07 | 生物技术及应用 | 20 | 15 | 1 | 3 | 1 |
08 | 医学检验技术 | 30 | 24 |
| 6 |
|
09 | 医学营养 | 18 | 12 |
| 6 |
|
10 | 卫生信息管理 | 11 | 8 |
| 3 |
|
11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医院设施工程技术与管理) | 12 | 9 |
| 3 |
|
| 合 计 | 360 | 276 | 2 | 80 | 2 |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所有专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
四、录取规则:
(一)应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
1、已取得的6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达到D等及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与分数的折算:A等=100分, 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
3、考生须参加市联合命题测试,科目为“素质技能测试”。
4、加分政策:详见免笔试入学及加分条件。
5、录取总分:
录取总分计算参见以下公式:
录取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累加×80%+素质技能测试成绩×10×20%+加分
6、免笔试入学:
如考生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免笔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面试,面试合格者,直接按其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相关条件详见本章程免笔试入学及加分条件。
7、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计划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学业水平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生命科学、信息技术、政治的顺序依次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8、 如第一志愿未录满,第二志愿考生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取规则同第一志愿考生。
(二)应、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
1、考生须参加市联合命题测试,科目为“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
2、加分政策:详见免笔试入学及加分条件。
3、录取总分:
录取总分计算参见以下公式: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4、免笔试入学:
如考生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免笔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面试,面试合格者,直接按其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相关条件详见本章程免笔试入学及加分条件。
5、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计划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顺序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6、如第一志愿未录满,第二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取规则同第一志愿考生。
(三)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录取工作,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除设立学生奖学金外,还设立具有特色的奖学金项目,如日本川崎奖学金、“上生育才”奖学金、“复医育才”奖学金、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奖等。此外,学校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校内助学金等系列资助,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学校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其他须知
(一)咨询
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招生就业”栏目了解自主招生新信息。
咨询电话:021-54397981、021-64773528转1151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每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网上将公布有缺额计划的高校及其专业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在网上填报2所院校志愿。
2、现场确认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请于
(三)考试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时间为
“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四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素质技能测试”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六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退役士兵报名及考试
(五)免试入学及加分条件
1、累计加分高不超过30分,可累计加分的情况如下:
1)如符合二项以上加分条件且为不同类别加分项目可累计加分。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有多个A或 可累计加分。
2、证书类型及其颁证机构必须符合下表所列出的名称和范围。
3、加分申请截止
4、学院将于正式录取开始前在本院网站()公布经审核符合免笔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免笔试入学条件 | |||
编号 | 免笔试入学项目 | 备注 | 颁证机构 |
1 |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免笔试,经单独面试合格后按专业一志愿录取 | 上海市教委 |
2 |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奖项专业对口者。 | 教育部 | |
3 | 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团体/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奖项专业对口者 |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
4 | 已取得的6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两门或以上成绩为A的应届高中生。 | 上海市教委 |
加分条件
编号 | 加分类别 | 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1 | 评优 证书 | 在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20 |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
2 | 学业 水平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一门成绩为A的应届高中生 | 20 | 上海市教委 |
3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一门成绩为 的应届高中生 | 10 | ||
4 | 职业技能竞赛证书 |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者 | 30 | 教育部 |
5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团体/个人全能一等奖 | 25 |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
6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团体/个人全能二等奖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 | 20 | ||
7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团体/个人全能三等奖或单项二等奖获得者 | 15 | ||
8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单项三等奖获得者 | 10 | ||
9 | 职业资格证书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获得者(需与报考专业对口) | 10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10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获得者(需与报考专业对口) | 5 | ||
11 | 语言类 证书 | 日语JLPT证书(N2级及以上)获得者 | 20 |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与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 |
12 | 日语JLPT证书(N3级)获得者 | 10 | ||
13 | 日语JLPT证书(N4级)获得者 | 5 | ||
14 | 专业 对口 | 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与原所学属同一类专业者 | 10 | 毕业学校 |
15 | 政策 加分 | 少数民族 | 5 | 民政部门 |
16 | 华侨子女、归侨和归侨子女 | 5 | ||
17 | 烈士子女 | 10 |
(六)监督机制
1、学院将严格按向社会公布的依法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录取结果由招办报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4104636。
2、经审批通过的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3、为保证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自主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轨交线路:地铁1号线、地铁3号线至上海南站下,在上海南站南广场换乘111、156、157、957路公交车或在北广场换乘729路公交车至华东理工大学站下车。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500元。
(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
(三)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电话:021-54397981(直线+传真),021-64773528-1151
十、投诉监督电话:021-64104636
十一、网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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